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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有能者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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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elvin19250 於 2007-11-27 17:06 發表

我當初自薦的時候,都已經有呢個帖,不過我向3管陳說利害
最終都能夠做到見習版主,不過果時我係冇咩特別成績
而所以3管叫我做住見習先,過了一排,終於有d成績 ( 全靠貼圖區的用心會員 )
先有得正式坐正....


如果當初個個 ...
很懷疑您明不明白帖子內容不包括貼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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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會員只是表達出自己的意見,有的支持,有的反對,

若果我們視所有反對意見為「搞事」,為何各大專業公司這麼重視這類意見?

我們求進步,還是想故步自封呢? 接不接納意見一回事,但連表達意見也禁止,真的有點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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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斷玉 於 2007-11-28 11:15 發表

如果有反對聲音實在不足為奇
問題...此事一直存在
為甚麼偏偏要現在才反映事件?
此事一直存在? 好像剛剛上任的說。
引用:
大公司的確重視意見
難道就不重視人才?
不重視新人有發展才能的機會?
重視意見與重視人才是兩回事,沒有矛盾。
引用:
如果現在的vlan做得不足
不是要現在否決一切
重點而是日後怎樣解決問題
若果有權力否決的話這會員還是版主嗎?

我提出的只是意見,不是否決。

提不提出解決方案也能夠提出反對意見,每人有每人喜好,

有人喜歡先了解所有問題所在,才去作出建議,有些喜歡只顧自己的思想就去提出意見。
引用:
你滿腦子盡是求進步的說話又如何
讓人看到的反而是背道而馳的行為
您好像也抱有「反對」等如「退步」的謬誤。
引用:
原帖由 死肥老蕭 於 2007-11-28 11:59 發表

唔該你要反映意見,請到內務會議吧,請尊重自己身份.....
任何身份也能表達意見。
引用:
邊有人想自己坐緊既船風雨飄搖,但你就係例外一個....
反對意見經常出現,如甚少發言的任志剛早前言論,

但反對就是「想自己坐緊既船風雨飄搖」嗎? 您犯了「反對」等如「損害」的謬誤。
引用:
一百個人有一百個想法,如果所有都要立即聽,衹會做成混亂,應該由版主聽完.消化後先向管理

而你不但無安撫會員,反而加入聲討行列,不斷損害ipve 利益...
沒有人叫要立即聽,表達意見與接收意見是兩件分開的事,沒有衝突。

再次犯了「反對」等如「損害利益」的謬誤。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11-28 18: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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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斷玉 於 2007-11-29 00:11 發表
太好啦太好啦
我終於等到!
死神你終於講一句「沒有矛盾」
那為甚麼管理員不可以擅自委任?
你們有你們的看法...怎樣才算得上擔任版主一職
同樣管理員都有自己的看法...
基本上沒有矛盾...無人說過一定要一致認同
所以我沒強逼 (也沒權力) 去逼他們一定要認同。

相反,沒人可以逼我贊同或反對,這是我個人的意見。
引用:
為甚麼你們你有不滿的時候...你們可以大吵大鬧地表態...說出所謂的意見
反而...管道員說出自己的理由...又要被視為「獨裁」?
公不公平你自己清楚吧...
是誰提出是「獨裁」?

請不要屈得就屈。
引用:
大不了...一個版區...有不同版主存在...難道你認為他人會阻礙你辦事?
反對就一定要這樣認為的嗎? 您思想會否偏激了一點兒...
引用:
是否想否決一切
你自己心知肚明
否則...根本不需要在此高談闊論
當然是「想」否決,但否決權不在我這裏。
引用:
你作為版主...這種處理手法...好明顯出現問題...
請提出支持理由。
引用:
非常明白你沒有實際工作經驗
我只可以告訴你
當真是有意見出現的話
是不會立即處理...更加不應該立即處理
是當下一次遇到同樣事件的時候...根據這些意見重新考慮事項
又或者再視乎個實際情況而作出決定
別以為做了一個區區版主就以為自己學會人情世故
人情世故是沒有理論可言
我不是已經說不必立即處理嗎?

做任何事情都有理由。那就是所謂的「動機」
引用:
肥佬一直"塞錢落你袋"
係你自己死牛一遍頸睇唔出
除非您能提出支持理由,這只是您主觀認為。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11-29 13: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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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戰俘 於 2007-11-29 00:31 發表

意見可以表達 但一定要由正確方法表達
就像一家公司 升了某個人職 某個主管不喜歡或反對
有個別基層持反對聲音 該主管不單沒有安撫員工 反而自己也加入其行列
這也是任何一間重視意見而且專業公司也不容許的
若果是破壞性行為,例如罷工,當然是不容許。

但這裏只是各人提出各人自己的意見。

與下屬討論公司事務是否過份呢?
引用:
大家都是希望你能在內部會議提出你的意見
沒有人禁止你表達意見 但必定要在適當的地方表達意見
不可以用求進步 民主的理由 就可以漠視規則

我們要求會員有任何投訴都在投訴區發表
而版主更可以在內部會議提出意見及幫會員反映
可是一直不見得你有這樣做
吹水區

從來也沒有這樣的規則。


從來也沒有這樣的要求。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11-29 13: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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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這次任命版主是公開的事。

您不也在這談論版主操手嗎?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11-29 16: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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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據與誣衊有何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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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推崇民主的有很多基礎要求

不是胡亂推崇......

達不到那些要求,強行推動民主當然會有很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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