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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買左雷曼d人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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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在十幾天前已能下定論,我很佩服。香港警察停止調查吧!

「抵死人」一定是為賺錢,一定不是只為保存實質資產。
「抵死人」一定沒問清楚,銀行職員一定沒提供誤導資料。
銀行職員向「抵死人」推銷時一定不知雷曼已經出事。

各位兄台一定很明白這些迷你債券的運作。
職員也一定會清楚理解了才向「抵死人」推銷。
這些假設理解得很清楚的職員一定能令「抵死人」理解清楚。

大家一定知道銀行推銷這些債券不會承受風險,而且賺取豐厚。


不如照樓主道理應用在毒奶事件:
引用:
食奶粉咁好味又唔見d父母出聲,到腎結石至黎嘈生哂,投資錯奶粉「抵死」
話人地呃你,點解咩都唔問,咁多三聚氰氨都照去買,行內個個都係咁做架啦喎,牛唔飲水邊禁得牛頭低,食野梗係有風險,冇事就得,有事就叫人賠
太過空閒,間中參觀一下民智未開的世界實在有趣。

(在你們看帖之時我已再次離開 )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8-10-5 23: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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