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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到底點介定為粗俗語言同埋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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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認為某些特定字詞就叫做粗口,只是很膚淺的見解。

其實粗言穢語有多種詮釋,但也離不開 「侮辱性、不尊重、淫褻」會冒犯他人或使人反感的言語。

而且,在不同的情境使用同樣字詞效果也可以不同,要知道中國一詞多義的文字甚多,這也不奇怪。

相反,就算不同的字詞,但與粗口有著同樣的語氣效果意思,亦屬於粗口

這區版規中定明「同柒字及九字有關都視作粗口」這種以遍蓋全的做法,的確令人感到可笑。

大家在判斷是否粗言穢語的時候,不要像小學生一般幼稚,聽到「百佳超級市場」就胡亂大叫「你說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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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死肥老蕭 於 2008-3-17 02:46 發表
板規就係咁定.唔接受可以離開,都話你講嘢技考差到絶,永遠都唔改,
唔怪之你去到邊都得罪人多,返到學校問吓你老師,如何改進先回來討論吧....
我話可笑 唔代表唔接受

世上好多人無理取鬧 大家都要逆來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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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斷玉 於 2008-3-17 10:16 發表

如果你連最基本既定義都無
你憑咩去執行?
如果你連最基本既定義都無
你憑咩去執行?
點樣先叫反感?點樣先叫「侮辱性、不尊重、淫褻」?
你覺得有就有?無就無?
到時你憑咩去決定?直覺呀?感覺呀?

世人慮淺囉!得你獨醒好無?
不好意思,我是參考自基本法、維基(中/英版)、中大學生報、某3個blog後的綜合見解。

你硬要用膚淺的定義我也沒辦法去阻止您。

若果你能把眼光放得遠,看一看客觀的見解,就能明白自己的無知。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8-3-17 23: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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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斷玉 於 2008-3-17 10:59 發表

根本好難定義
d字實在太多啦
有d仲要好新
所以只好用d大眾化既字眼去做基礎
你說得沒錯

就是因為字太多太新,用你所謂的甚麼「9」或「7」字就叫粗口的話,

根本包括不到10%的粗口。

更枉為「定義」。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8-3-17 23: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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