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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 | LoSeR | 誠徵團戰.....[ 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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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結論的事,若非有異議,討論下去沒意思。

犯規就是犯規,沒犯規的也就是沒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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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7 Kai_Dark 的帖子

如比賽後段,有隊員斷線,隊員身上裝備裝備,其他隊員不能使用

希望各團遵守規則。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5-5 0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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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iukinB 於 2007-5-5 13:56 發表
example...
. . .. . .. . . .
話我地輸左捉你地錯處^_^
(好似講到自己犯規好岩甘^_^)

其他. .. 在post

我們不作討論了~o~
如有犯規 任由處分
( p.s 即使證實犯規. .. 處分也要合情合理 ) ...
為自己辯護是天經地義的。

閣下也為自己辯護,在這裏「講到自己好岩」。

再說,「如有犯規 任由處分」與「掩飾錯誤」是可以並存的,並不是甚麼小朋友行為。

請不要無理地挑釁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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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大家討論還討論,不要胡亂挑釁對方。

即使別人是說錯了,也不應說別人是小朋友行為,而應該解釋、說服對方,並提出理據。

聖賢都會犯錯,難道他們又是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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