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英雄疑問] 本區.版規.請兩位版主跟帖回覆自己草擬方案.

[Close]

6月12日更新版本 (加入了雙方贊同的版規)



正楷版本:

一、詢問角色怎麼玩,或者道具如何使用,請附上自身玩法、經驗,這樣大家才知道該如何回答。

二、盡量不要誤導其他玩家。如發現有誤導,將會在該帖子加上「內容含誤導成份」的字句。

三、本區一天只能發一個新帖子,用戶可通過「編輯」功能添加多個問題。

四、請善用搜索功能。如發現與其他問題帖重覆,該帖子將會被關閉,並至少扣兩分處理。

五、如討論主題沒有延伸問題,禁止繼續閒聊。

六、禁止考古 – 即禁止在最後回覆日期為30天之前的主題作出回覆。

七、禁止以任何型式發放涉及 色情、暴力、違規程式 或 商業廣告的帖子。

八、禁止以任何型式發放含有 粗言穢語(包括諧音)、挑釁、侮辱、謾罵、指桑罵槐 或 不雅的帖子。

九、禁止在同一帖子內連續回覆。(超出字數的帖子不在此限)

十、禁止發放 無意義的帖子。
   包括 與信長之野望無關、純符號、純圖片、純感謝文、詞不達意的文章內容。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2 15:37 編輯 ]

TOP

版規一) 信長之野望單是英雄已超過80隻(未計道具),若果每人也可以發一句的帖子問怎樣使用,很容易造成呃帖情況。

版規二) 有時誤導的回覆會超過一頁,就算最後有回覆更正,會員也可能看不到。

版規四) 主要只是扣掉開帖的2分,避免呃帖。如情況未有改善才會加重罰則。

版規五) 關帖後可以編輯的,編輯後若果合乎標準就重開帖子。

版規七) 如上所說,「信長之野望無關」應列入為無意義文。

版規九) 贊同 無意義文應包括 與信長之野望無關、純符號、純圖片、純感謝文、難以理解的文字等等的文章內容。


而我認為扣分的程度應視乎犯規的嚴重性,不應劃一扣分。

例如有些是用粗口故事侮辱討論區會員;有些卻只是用粗口加強語氣,而不傷害其他會員,兩者受罰程度應不同。


不建議禁止考古,因為可能有延伸問題提出。


禁止討論非正式版信長之野望 - 贊同(也應列入為無意義文?)



另外希望這區不需要選擇屬性框...... 因為每日一帖和屬性框分類有矛盾,而且選擇不能覆蓋所有問題種類。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2 02:00 編輯 ]

TOP

引用:
違規嚴重  只要兩倍、三倍扣分即可
若寫明扣多少分,這兩三倍就是惹爭議的地方。
引用:
呃帖方面,  一日一帖  呃帖情況不會嚴重

與其天天有同一位會員開「甚麼點玩」、「甚麼點玩」  大可以扣分論了  
同樣道理,這樣扣分不合理。

除非容許天天也開「甚麼點玩」,否則很難打擊不停發這類「甚麼點玩」問題。

所以建議選擇其中一項:
.完全不禁止用戶無限開「甚麼點玩」類帖子,只要不重覆。
.開「甚麼點玩」類帖子需附上自身玩法、經驗。
引用:
考古問題  會員大可開新帖討論這些延伸出來的新問題
其實這應否由版主去關帖?避免用戶犯規?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2 02:38 編輯 ]

TOP

回復 #8 SmileBoy 的帖子

扣分一定不可以設定死某數字。

若果寫明寫明上限/下限 我可以接受,其嚴重性是扣分多與少的必然考慮的因素。

--------------------------------------------------

其實附上資料,不但是回答者可更容易解答,也可以為提出問題者提供更多合適意見。

否則這個問題解答專區對這類「甚麼點玩」問題就十分膚淺,只是單方向交流。

-------------------------------------------------

剛想到一點不明白,其實「考古」會對版區有甚麼不良影響?

不該做的事項不也已寫入版規了麼?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2 14:03 編輯 ]

TOP

回復 #10 SmileBoy 的帖子

先回一回 因為這是之前已提及過:

有些是用粗口故意侮辱討論區會員;有些卻只是用粗口加強語氣,而不傷害其他會員,兩者受罰程度應不同。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2 14:13 編輯 ]

TOP

回復 #12 SmileBoy 的帖子

引用:
就算係運用粗口  亦可不作扣分論
應該是「故意」不是故事,已改回。

這就是訂明扣多少分的弊處,不但限制了版主,也使其他會員惹爭議:

「明明版規寫明扣2分為何不扣 云云」

TOP

回復 #14 SmileBoy 的帖子

有實例:

http://www.ipve.com/bbs/viewthre ... &extra=page%3D1

閣下的好朋友版主還大力支持樓主所說。

TOP

回復 #16 SmileBoy 的帖子

不需要結果,也足已證明了

「相信若然真係嚴重的話  無人會反對到此判決」是不對的。

至少那帖樓主,閣下朋友版主也反對。

(那樓主的犯規帖子確具「侮辱性」)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2 14:39 編輯 ]

TOP

回復 #18 SmileBoy 的帖子

引用:
原帖由 SmileBoy 於 2007-6-12 14:20 發表
係操作原因直接寫明  「侮辱性嚴重  雙倍扣分論」

相信若然真係嚴重的話  無人會反對到此判決
本人也是在操作原因寫明「人身攻擊,公然侮辱。」

而這也導致會員反對,先證明了閣下提出的理由不合理,

也說明了閣下的措施同樣需要由版主判定主客觀問題。

p.s. 我所希望的是盡量達成更多共識,減輕小飛豬負擔。可先看看更新版本版規再作討論。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2 15:44 編輯 ]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