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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請會員建議團戰比賽的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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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vLan的信長比賽規則也有參考價值:
引用:
挑戰賽為 3 場 2 勝,作為勝利最終賽果。
遊戲內所有陣營及中立英雄,物質,均可使用。
挑戰賽第一場主持遊戲者及選擇陣營由 被挑戰者 決定。
挑戰賽第二場主持遊戲者及選擇陣營由 挑戰者 決定。
挑戰賽第三場主持遊戲者及選擇陣營由 被挑戰者 決定。

比賽期間,禁止外掛,禁止分享部隊,禁止養人,禁止借裝。

如有任何關於LAG機問題,請與全場未有玩家高於6等級(包括6等級)之前用公頻提出,(各隊提出機會只得一次)

如有任何關於隊員斷線問題,請與全場未有玩家高於6等級(包括6等級)之前用公頻提出,(各隊提出機會只得一次)

比賽期間,6等級之後(不包括6等級)如有LAG機,隊員不明斷線,比賽將會繼續進行。

如第一場比賽進行尾段時候,有隊員失去聯絡,無法進行第二場比賽,團隊有權,派候補上場。

如比賽後段,有隊員斷線,隊員身上裝備裝備,其他隊員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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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出斷線效果十分容易,到15Lv很可能形勢已有優劣之分,以15Lv為標準太過遲。

最後,請指明是計算 場中最高等級者 還是 最低等級這 為標準。

p.s. 8Lv後不明斷線繼續進行。斷線問題可在15Lv前以公頻提出。 << 矛盾。


(斷線效果:最簡單就是拔線。 沒有可能分得出是人為還是電腦技術上問題)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8 11: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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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已不錯。

為精益求精,應否在「要求重賽」(斷線、LAG)之後禁止換角色?

而且可寫明「可轉借」的物品「不能轉賣」(石、結界、火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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