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趣味] 一篇自已睇完自已有心酸,但人地當左你係仇家既 文章

[Close]
想問問為何那次事件要扣30分,比起10分的標準超出3倍。

因為樓主的分數難扣?因為樓主本身多分?

以<< 2007年4月19日 如有惡意發帖.積分會被清空 >>比較是否恰當?
(這好比 「由於殺人在內地可判死刑,所以超速駕駛罰1000萬+監禁20年不算嚴重」。)

有否考慮過樓主的過往歷史?是否有貢獻?是否一個良好市民?

而且這次是初犯?

最重要的是,樓主所作出的行為,結果只是令某帖子跌到去第2頁,並沒有影響到其他帖子。
要惡意大可推一些陳年舊帖。

而且樓主是知錯認錯的。

若果因過度扣分,而導致一位貢獻甚多的用戶離去,本人感到可惜。


懇請重身考慮判決。

試問版主對於以往每位惡意洗版者曾扣了多少分數?(以我記憶只扣20或25分。)

是否代表樓主所造成的破壞竟然比起惡意搗蛋、取分之徒更嚴重呢...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5-19 09:29 編輯 ]

TOP

竟然可以比惡意取分呃post的分還要扣得多,

已證明這計算方法出了問題。

TOP

引用:
原帖由 張仲良 於 2007-5-19 20:05 發表

說至少扣10分,意味著可以由10到100。
而且這個基本是看感覺。
本人是指mark與惡意取分呃帖的用戶比較。

這次竟然扣得比惡意取分呃帖的用戶多,證明這計算方法出了問題。

除非有其他原因,使閣下認為mark的犯錯比起惡意取分呃帖的用戶嚴重吧。

實有點像公報私仇。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5-19 22:09 編輯 ]

TOP

說真的一句,本人在vLan至少曾看過兩位版主錯了不認了。

唯小飛豬肯勇於承擔。

奉勸一句:「知錯能改,未為慢也。」

真希望虛擬世界不再充滿著沒有無男子氣慨的沒品小人

不要出現第三位吧!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5-19 23:26 編輯 ]

TOP

激將法對不敢面對自己所作所為的人是沒有辦法的。

因為... 他們會選擇逃避。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5-19 23:49 編輯 ]

TOP

咪話盲目相信直覺囉,這態度沒甚麼可以講。

直覺告訴我去自殺,我就要自殺。

TOP

盲目跟隨自己的直覺,

即使傷害別人,也不去反省、改變,

即使錯了,也不去承認,

這,就是您嗎?

TOP

人.是可以改變的。

是否踏出第一步,就要問自己是否願意。

性格不是天生,絕大部份是後天培養的。

TOP

回復 #87 死肥老蕭 的帖子

為何您總是反對別人進行討論?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