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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投訴完聖經,再投訴可籣經,再投訴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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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事物時不應單從表面內容處看,

要理解其出發點、意義、結果、對社會的影響等。

例如是否包含教育意義?歷史層面?文化道德?科學探究?學術成份?心理研討 等等?


法律的確是可以把錯的事情去懲治,但這只是道德常理的最基本限制。

沒有禮貌、不尊敬師長、說粗口、在街上吸煙等等,不會受法律制裁,但卻不能說是對的。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5-17 19: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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