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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戰令件事變質,無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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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呀ken. 於 2014-5-9 14:45 發表
其實一睇你呢篇就覺得九唔搭八

可能我理解能力差啦

有幾樣野先講番清楚先既:
1.咁佢屋企用MH,同出左網吧比賽無咩關係wo,難道出得網吧比賽就代表可以做家中神手???

2.咩叫捉唔到人MH,大大個紅圈係度,事實證明 ...
講得好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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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亂邪葬天﹑ 於 2014-5-9 15:52 發表
好驚啊我 嚇到我屎尿屁都出曬黎
然後呢
香港法例第200章第 24條 - 刑事恐嚇:

任何人威脅其他人會作出任何違法作為, 而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 即屬犯罪.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處監禁5年 ...
咁我建議你cap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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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呀ken. 於 2014-5-9 15:53 發表
你理解能力高吾高 我吾知
只可以解釋我同你溝通吾到


即係暗示緊自己(??)??

小小事實無需爭辯,若然你知道我亦懶作解釋

咁就講番個重點,你話就話望遠啲



咁而家無係又抽唔係又抽wo,「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
係為朋友嘅,唔應該縱容做錯嘅事,仲幫佢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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