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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vLan會員生日記事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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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丁丁是人材 於 2011-9-22 23:23 發表
留名條件僅有一個:留名人士的ac須註冊滿4個月以上
點解啊        
我不確定自己能用多少時間把你忘了,也不敢保證我就能真的把你忘了,我只能像現在這樣,不吵不鬧,不悲不喜,安安靜靜的與你,再無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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