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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撞ken哥變為乞丐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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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呀ken. 於 2013-2-6 16:23 發表
時不與我

壓抑言論自由,限制藝術創作

憤怒過後,更多的只是慨嘆
人會犯錯,因無知而被罰是無理,明知故犯是「抵你」
不認錯,只會加深罰你的理由,認錯低頭,或許能保你一命.......
我建議你向版主管理員求情,理所當然地,是在你理解錯在何處以後。

我不清楚事發經過,不過隨例都要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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