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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人+我MSN一起玩信長+道歉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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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人+我MSN一起玩信長+道歉啟示

如題:
MSN:CHUN199753@HOTMAIL.COM
p.s:如想要某人的相都可以@我
另為嬌奏あがざ '借用'(冇問過人)ac又否認而開post
一事
道歉,因為我開左post佢仲'使用'我fd的帳號,
把一些好post都給我沈下,
霸氣已盡失
p.s中的p.s 仲有吊了一些我相引的人都可以+我msn


[ 本帖最後由 赤紅シャア 於 2010-11-30 20: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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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xbooak 於 2010-11-30 20:01 發表
公開感話放相而且有罪 妳仲有咩意思定人地既罪。
已美化了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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