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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本團體 #3/#4 服已比黑客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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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TPs 於 2011-2-6 17:33 發表
Re #3.
唔一定上呢d網先奶野.

Re #4
有人試過 理的
如果你等到十年八年既話,警方應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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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TPs 於 2011-2-6 17:44 發表


一名三十一歲男子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名成立,被判以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透露,該名男子於今年五月十四日對一間國際貨運公司進行網上攻擊。該公司約八百個電 ...
好似依句先係重點w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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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TPs 於 2011-2-6 19:42 發表

多數都唔會..
未成年係唔會坐牢既. 最多入男童院/女童院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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