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無淚,有話真說
金牌會員
劉明一身蟻!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0 13:59 發表 不是單看一字一詞,而是整體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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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weetom 於 2007-6-10 14:12 發表 基本上死神對人唔對事 做版主 如果係同一句 同一個字 既粗口 都足夠要去一齊扣分 無分話有無道理 粗口也有道理 等同 任何人都可以講粗口 到最後只係唔公平現象出現 就好似e家咁 : ] ...
原帖由 sweetom 於 2007-6-10 14:17 發表 其實就好似 吹水區咁 連post 雖然係有分重要性 但仲良多數都會扣分 就算係龍大連post 都會照扣 點解??要公平而已 做唔到公平 只係比人話 ...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0 17:26 發表 根據sweetom所言,原來所有犯版規的事情也應該以同樣的罰則處理。 那麼即是犯版規的也應一律清空積分? 原來犯版規不需理會其嚴重性,實在可笑。 ...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0 17:54 發表 即你認為所有含「粗口」的帖子一律同樣扣分,清空? sweetom自己也懂得說「連post」也會多扣/少扣分。 難道這就是例外? 不理會嚴重性,等如所有偷竊者也要入獄一樣的無稽。 ...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0 18:03 發表 版規已寫得清清楚楚,沒有提點的需要。 對其他用戶也一樣,何針對之有?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0 18:08 發表 這是三國區版主所提出,本人不同意,認為要分嚴重性。 若要或一扣分,只能跟隨這個: 「2007年4月19日 如有在本區或者其他區,惡意發帖.積分會被清空 」 或一扣分之說實在是無稽之談。 ...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0 18:16 發表 這不關我事,請自行向三國區版主提出。 那麼閣下對本人裁決還有沒有理由反對?
原帖由 kelvin19250 於 2007-6-10 18:19 發表 好地地又搵D舊野講 只會令大家誤會加深...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0 18:23 發表 這好像是閣下的投訴帖子, 若對判決沒有反對,即投訴無效。
2007年4月19日 如有在本區或者其他區,惡意發帖.積分會被清空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1 11:59 發表 平息事件不是恰當理由,除非能提出理據,否則維持原判。 希望閣下能改過,共創更優質的論壇討論氣氛。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23 19:23 發表 投訴無效,維持原判。 原因:事態嚴重,違反多條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