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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ξ死神ψ同我死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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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ξ死神ψ同我死出來!!!!!!

你有病呀?自己勁就話人垃圾,同你玩左咁耐串足咁耐,嘴炮到嘔,肥唔起又話人垃圾,垃圾前垃圾後,我都忍左你2場,2場都係咁串77,個場你霸曬呀?之後想玩第3次又唱我垃圾叫人kick9埋我,你玩曬la?真係愈講愈火,串唔緊要,仲要由頭串到尾,你冇野呀??次次殺完人都串!我本來想串番你費是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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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咪封!驚佢老鼠!
同佢玩完就知道咩叫黑人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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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丫恒 於 2007-1-29 21:21 發表
佢果句 締約xxxxxxxxx寬恕  係有原因的
可能你敏感覺得佢串!
我同佢玩過好多場~都冇乜見佢小人啵
除非條友真係勁新啦~哈
唔關佢果句事,詳情係點我都唔多講,問下同我同場既人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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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友自己沖出去一挑4死左就話我地睇戲,醒目到爆,我果陣連魔水都冇用隻馬買,佢竟然沖出去自殺,死左賴我地,佢15lv時我至11lv,肥唔起我咪去cp lo!cp又撞到人俾人圍死,佢又話我垃圾,每死一次就串幾次,佢係石川緊係快肥la!!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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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高達貓 於 2007-1-30 22:01 發表
串咀我認為冇問題
好像讀書拿no.1
一樣可以串你
但係可能佢比人打
有技術可以串人
冇計,你係唔夠人打
有技術的串人=冇計
嫩的串人=kai
係現在香港人的風格來(大多數)
你們未看個依d人係你入x未深 ...
對唔住,我都見過d串人,但好似佢咁串既係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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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9 11:37 發表
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在香港的法律層面上就是叫做「誹謗」。

1. 樓主寫的是虛構。 2. 樓主寫的破壞本人聲譽。 3. 樓主寫的已讓第三者知道。

這三點足已構成誹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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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9 17:30 發表

除非樓主能提供事實證據,否則已與虛構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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