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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略改的三分規則(只作意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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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urus 於 2010-9-22 23:09 發表
給自軍士兵擊殺:不計分(原因:尾刀能力不足)
呢1點引笑吧?
同意  擊殺死左=有擊殺能力  應該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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