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其他] 一個ex 跟你說這篇話 你..

[Close]
引用:
原帖由 斷玉 於 2009-1-21 16:20 發表
凡事要面對
以為咩都del哂就可以忘記人
只不過自欺欺人姐
情侶不成~但仍可做朋友~大有人在
點解人得你唔得?
反對

尤其是這句「情侶不成~但仍可做朋友~大有人在」

有人說過男女之間並無純友情

我說男女之間甚至沒有「分手仍是朋友」

有曾經交往就可以肯定  他/她是你的理想對象  即使是部份理想  甚至很小部份的理想

這個理想可能是不現實  但最少是假想下的理想  是上天給予心靈的一種衝動

只要曾經有所適合  一有機會  雙方必然會發生關係  那怕那關係只是近一步 抑或有沒有到達最終目標

所以我認為不斬草除根  那才算是自欺欺人

當然凡事有例外  但起碼在我所過的人生  以及所看過的人生

並沒有多少「分手仍是朋友」的例子

不過假若是點頭之交  刻意保持距離的  倒有不少


Jack,  努力吧
輸嬴也是LoSeR-不過失敗者是為勝利而生的

TOP

Jack竟然係呢個純潔既討論區留下一個無暇的名詞
輸嬴也是LoSeR-不過失敗者是為勝利而生的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