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煩=.= 於 2011-9-3 01:04 發表 
sorry- -我拎左你成個黎~~等人地更易明- -唔岩請指正
以下引用自小x豬。(小x豬發的帖子)
內容如下↓
本版發表回復 +1 金幣
2(樓)
已裁決
3(樓)(即是現在發帖的樓主)
有小小感觸 《--這就算感想?
sor,我接受唔到。你所謂的 ...
唔知我呢個會唔會更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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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pve.com/bbs/viewthread.php?tid=462072&page=2#pid4398990
(第)1。
本版發表回復 +1 金幣 (指樓主小明,即hung2014/XX剎的回覆)
(第)2。
已裁決 (裁決內容於#3)
(第)3。
有小小感觸 《--這就算感想?
sor,我接受唔到。你所謂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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