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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略改的三分規則(只作意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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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自軍士兵擊殺:不計分(原因:尾刀能力不足)
呢1點引笑吧?
我記得我愛過 也懂了 你感情上的轉折
淚濕透了紙鶴 愛斑駁了顏色
而我的心被撕裂般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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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便利水泡 於 2010-9-23 00:04 發表


同意  擊殺死左=有擊殺能力  應該有分
都唔知兵殺到同尾刀有咩關係 = =
我記得我愛過 也懂了 你感情上的轉折
淚濕透了紙鶴 愛斑駁了顏色
而我的心被撕裂般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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