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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再多講,也是無補於事
既然您們都已經一意孤行.
作為只是會員的我們,我們的威嚴,權利,論壇知識的多少方面都無法跟你們比較,即使我們說的只是我們知道的事情.
事到如今,沒有什麼能夠改變,
感謝管理員,版主們的回應.
以上~
完。

[ 本帖最後由 nikin142 於 2011-7-1 12: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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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 的帖子

學生,每天都等到12點去拿?
他說可以1個月500分,
但不代表他一個月就500分.

何況阿,之前限制1年的,
我相信在vlan論壇的多位會員,
都沒有多少個有6個1年的帳戶吧~

[ 本帖最後由 nikin142 於 2011-6-30 2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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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6# 的帖子

自律吧?
每個人都吾同,何為自律?
每個人的自律定義都不同,
所以才要訂立規則.
看來你不明白訂立規則的義意.

因為很多人都認為,用分身去拎紅包沒有錯,
因為沒有訂立規則,
你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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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_羽 於 2011-7-1 10:43 發表
ip=一次  我有成3個電腦 我3個ip 咪又係可以拎

你是旦殺一個人同殺自己阿媽  2條罪  殺阿媽個罪係大好多 所謂既道德問題

有d野係天生就定下黎  你個朋友係感做只好扣分相對 :o   自重吧:o ...
3部電腦吾=3個ip
我屋企都有2部,但係同埋同一條線,所以都係同1個ip
我想請問你是否比3條線既錢去上網?

同埋一定拎到3個紅包?
我上一次在12點05分去拿,
都已經沒有了,
難道你那麼有空一次過開定3部電腦,
網頁去定拿紅包的那一頁,
到了12點就去拿?
那你喜歡的可以阿.
我只是想說,既然紅包已經限制左拿的權限,
就已經遵守了.
但事先沒有說明的呢?

另外,我想說的是,
你那一個例子,殺任何人都只會是犯同一條罪,謀殺/誤殺等.
沒有說殺哪一個比較大罪一些,
只是動機的問題.
再且,他們本身就有法律的規條說明不準我們殺人吧?
但在這件事先前,有說明不能用分ac拿紅包嗎?

你是外人吧?
你根本就什麼都不明白.
請你不要再加把口吧.




回#13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
不知道你說的是否真
但只好等吧

回#14
那你在vlan那麼久了,
有看過不能用分身拿紅包這一回事嗎?
我就只是一正在針對這個問題,
如果沒有的話,
我覺得我們沒有錯.
對吧?

[ 本帖最後由 nikin142 於 2011-7-1 11: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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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飛豬 於 2011-7-1 11:56 發表
我回一回吧,
樓主說沒有相關規定的說法,是不成立的,今日的紅包領取方法就是因為之前已經有人利用分身刷分,先會加入某些指定條件才可領取紅包(1)。當時都刪除了好多涉及違規的帳號。

有沒有規定,相信樓主自己心裡面知道。(2)若 ...
(1)其實我一直都覺得vlan論壇係做得好好,直到現在都係.(vlan不論係包裝,形象,速度,等方面都是比其他論壇好的.我可以肯定.所以我才會支持您們那麼久.)
但如果因為一次沒有訂立的規舉,而被處罰,是否有點不合理?
不知者不罪.
然已,如果您們真的不想會員使用分號去拿紅包,為什麼不使用其他更好的方法去阻止?
您們應該知道這些方法是不能阻止得到吧(分身的問題),
就像我#1已說的方法,像復活節那時的活動一樣.

(2)正因為本人不知道有這規定,所以本人才要來問清楚.
基本上,如果有一條規舉是不能用分號去拿紅包,這件事就可以完結了.
但因為你們的一些限制,我們當初是不可能知道你們的原意是因為不想我們用分號去拿吧?

[ 本帖最後由 nikin142 於 2011-7-1 12: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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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6# 的帖子

他說的可能是對吧,
因為我們又不是論壇一開,我們就進來
很多以往的事情我們都不知道.
算吧

唯一不滿的是,既然有前科
也不訂立新的規則,去防止以往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已而.
害我們這些比較遲的會員,不知道罷了

[ 本帖最後由 nikin142 於 2011-7-1 12: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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