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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4D湘湘 於 2012-1-1 13:19 發表 100%同意~ 因為樓主re我..話明『其實我不用第一帖』 不用 & 不懂是不同的。 如果係唔識用編輯功能, 都情有可原~我地可以教你用~ 樓主明明識, 無視版主警告, 死都唔肯用編輯功能, 死都要一直re 沒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