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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帖] 教你28招,讓你在社交,職場上人人對你刮目相看!! [打印本頁]

作者: 花衛門    時間: 2007-8-26 11:29     標題: 教你28招,讓你在社交,職場上人人對你刮目相看!!

教你28招,讓你在社交,職場上人人對你刮目相看!!
1.長相不令人討厭,如果長得不好,就讓自己有才氣;如果才氣也沒有,那就總是微笑。

2.
氣質是關鍵。如果事尚學不好,寧願純樸。

3.
與人握手時,可多握一會兒。真誠是實。

4.
不必什麼都用「我」做主語。

5.
不要向朋友借錢。

6.
不要「逼」客人看你的家庭相冊。

7.
與人搭「的士」時,請搶先坐在司機旁。

8.
堅持在背後說別人好話,別擔心這好話傳不到當事人耳朵裏。

9.
有人在你面前說某人壞話時,你只微笑。

10.
自己開小車,不要特地停下來和一個騎自行車的同事打招呼。人家會以為你在炫耀。

11.
同事生病時,去探望他。很自然地坐在他病床上,回家再認真洗手。

12.
不要把過去的事全讓人知道。

13.
尊敬不喜歡你的人。

14.
對事不對人;或對事無情,對人要有情;或做人第一,做事其次。

15.
自我批評總能讓人相信,自我表揚則不然。

16.
沒有什麼東西比圍觀者們更能提高你的保齡球的成績了。所以,平常不要吝惜你的喝彩聲。

17.
不要把別人的好,視為理所當然。要知道感恩。

18.
榕樹上的「八哥」在講,只講不講,結果亂成一團。學會聆聽。

19.
尊重傳達室裏的師傅及搞衛生的阿姨。

20.
說話的時候記得常用「我們」開頭。

21.
為每一位上臺唱歌的人鼓掌。

22.
有時要明知故問:你的鑽戒很貴吧!有時,即使想問也不能問,比如:你多大了?

23.
話多必失,人多的場合少說話。

24.
把未出口的「不」改成:「這需要時間」、「我盡力」、「我不確定」、「當我決定後,會給你打電話」……

25.
不要期望所有人都喜歡你,那是不可能的,讓大多數人喜歡就是成功的表現。

26.
當然,自己要喜歡自己。

27.
如果你在表演或者是講演的時候,如果只要有一個人在聽也要用心的繼續下去,即使沒有人喝采也要演,因為這是你成功的道路,是你成功的搖籃,你不要看的人成功,而是要你成功。

28.
如果你看到一貼子還值得一看的話,那麼你一定要回復,因為你的回復會給人繼續前進的勇氣,會給人很大的激勵。同時也會讓人感激你
作者: apple9394    時間: 2007-8-26 11:45

28.如果你看到一貼子還值得一看的話,那麼你一定要回復,因為你的回復會給人繼續前進的勇氣,會給人很大的激勵。同時也會讓人感激你
我第1
作者: 無錢    時間: 2007-8-26 12:21

4.不必什麼都用「我」做主語

咁用朕得唔得呀
作者: 一休和尚    時間: 2007-8-26 12:23

俾一個深情的回復你
作者: 花戀楓    時間: 2007-8-26 12:32

用「禾」
作者: 小飛豬    時間: 2007-8-26 12:40

5樓..簽名..實在太大


3.與人握手時,可多握一會兒。真誠是實。

我比較喜歡.碰面..來作打招呼
作者: tonypk    時間: 2007-8-26 12:50

我比較喜歡.kiss ..來作打招呼
作者: apple9394    時間: 2007-8-26 15:28

樓上..咁如果見到你女fd咁你咪變強姦犯???
作者: exe3    時間: 2007-8-26 16:19

-.-
28...

得幾招用到.....
作者: kelvin19250    時間: 2007-8-26 16:44

引用:
原帖由 無錢 於 2007-8-26 12:21 PM 發表
4.不必什麼都用「我」做主語

咁用朕得唔得呀
我鍾意用  『寡人』  多d
作者: 死肥老蕭    時間: 2007-8-26 17:58

樓主唔該加上自己意見,否則我又要做嘢了....
作者: 黑夜魔使    時間: 2007-8-26 18:39

真係好好....回貼俾你...希望你以後發多d好貼
作者: 歡樂與悲哀    時間: 2007-8-26 20:41

希望會用得上 3Q   
作者: 城西    時間: 2007-8-26 23:06

多謝多謝
不過有幾點唔同意...
作者: 神機.新手    時間: 2007-8-26 23:27

引用:
原帖由 死肥老蕭 於 2007-8-26 17:58 發表
樓主唔該加上自己意見,否則我又要做嘢了....

死肥老蕭又發嬲了....
不過呢個真係個好貼黎既,
朕唔憤用"我"黎做主語啵,憤左用朕
作者: zero4    時間: 2007-8-29 01:20

用 27 句好好......  


學到野了!
作者: ★YAKO﹏♂    時間: 2007-8-29 01:23

樓上戈幾位都中2用小人自稱
作者: 死肥老蕭    時間: 2007-8-29 01:27

本來想加佢分,但佢又唔醒目... 仲開完POST連影都冇...

[ 本帖最後由 死肥老蕭 於 2007-8-29 01:28 編輯 ]
作者: ★YAKO﹏♂    時間: 2007-8-29 02:22

引用:
原帖由 死肥老蕭 於 2007-8-29 01:27 發表
本來想加佢分,但佢又唔醒目... 仲開完POST連影都冇...
可惜 又冇分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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