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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被肢解富婆遺孤,,後父不伏法 母屍不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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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lieve.
時間:
2010-12-4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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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肢解富婆遺孤,,後父不伏法 母屍不下葬
【明報專訊】香港千萬富婆林凡今年初被丈夫謀殺分屍成六塊後,兇手僅被內地法院判處死刑緩刑,富婆遺下的一對年輕子女更遭兇手的家人來港追討家產,小兄妹慨嘆「終日生活在可怕陰影中」,恐曾在內地任職公安的兇手會靠人士關係提早獲釋,威脅他們日後的生活和人身安全。林凡的女兒在港區
人大代表
支持下,連日向內地法院提出抗訴,要求槍斃兇手,「媽媽的屍體仍在殮房,兇手不槍斃,我們不下葬,否則對不起媽媽!」
港人代支持 提出抗訴
兩兄妹誓言追究到底,妹妹Lily說,母親慘被分屍,二人恐內地司法不公,強忍悲痛,堅持現場監察法醫兩次解剖殘肢的恐怖畫面,「沒辦法,一定要堅持!兇手太無人性,最可怕是,他是我們繼父,曾經跟我們一起生活,殺死媽媽後,竟仍然不斷逼害我們」。她說,只有等兇手槍斃後才會把母親遺體運返香港下葬,「到時我會跟她說﹕我們已經走出陰影,我們會好好活下去」。
這宗轟動一時的碎屍案,女死者林凡身家估計達數千萬元,在中港有10多間物業。她遺下姓楊的子女Lily和Steven稱,兄妹二人年僅兩三歲時,母親便與父親離婚,其後改嫁內地人陳德倉,其中3幢房屋以陳的名義購買,另3幢兩人聯名持有,其後陳德倉不滿外母同住,逼她入住老人院。
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11月19日以審判長梁文彥名義發出的判決書指出,陳德倉今年1月扼殺林凡,然後提走其內地存款約100萬元,又向其子女出示一張手寫簽單,稱其母欠他900萬元巨債,要求「母債子女償」,至陳德倉被捕,仍多次向公安說謊,先稱林凡被神秘軍車接走失蹤;後稱她與自己因家事爭執,其間滑倒撞石而死;再謂妻子先動手打他,他反抗推對方撞欄墮海;最後才承認驚人案情——他扼殺妻子後,砍下其頭顱,分屍成5包6塊,埋在其姊姊家的沙井內。
家人任幹部 疑人事關係保命
判決書稱,是死者先動手打人,「有一定的過錯」,辯方又指香港廢除死刑,不宜把陳德倉判死刑。最後,陳德倉被判故意殺人罪成,處以死刑,但「立即執行的量刑意見欠當,不予採納」,遂判緩刑兩年。有本港熟悉內地法律的學者批評判刑不公義,以罪犯手段之惡劣「無可能不槍斃」,被告若在緩刑期間表現良好,即可改判無期徒刑,繼而可再減刑為監禁20年,然後可申請保外就醫出獄,故陳德倉日後有可能重獲自由。
兇手吞沒家產 妹被迫放棄
升學
Lily對判刑不公感憤怒﹕「兇手三番四次對公安講大話,在庭上竟然說『不知為何,糊裏糊塗就把手放在媽媽的頸上』,法院竟然相信他說母親動手在先,根本就是給他減刑,放他一條生路!」Lily說,陳德倉曾在內地當公安,其家人在湛江任幹部,懷疑他靠人事關係保命。
兄妹二人說,與生父自幼分開,關係疏離,如今母親又被繼父殺死,親戚亦已全部移民海外,僅剩下兩人在港相依為命,哥哥正在
科技大學
讀書,妹妹因交不起學費,被迫放棄在
美國
攻讀大學,回港辦理母親後事,靠出租母親名下一物業及另一母親與陳德倉聯名的物業生活。
收電話騷擾 遭兇手兄追「租金」
停學後打工幫補家計的Lily稱,母親失蹤後,陳德倉立刻安排其親人到香港其母親的公司,其後夾萬中的財物不翼而飛,兄妹已報案,警方列爆竊案處理。陳德倉被捕後,Lily和Steven又不斷收到匿名騷擾電話,近日更接到陳兄陳德川發出的律師信,追討一幢聯名物業的每月租金,「我們每日都生活在陰影之中,很害怕他如果出獄,會對我們不利」。
Lily說,母親生前曾表示,今年會與陳離婚,然後帶子女移民,如今她分成6塊的屍體仍在殮房,「兇手不槍斃,絕不下葬」,兄妹已在
立法會
議員梁美芬等協助下向內地法院提出抗訴,但內地當局仍未回覆。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203/4/ll3f.html
好小咁認真 全部SEE完 D字 真系覺得條友好 仆 街
大陸 根本冇法律 由此可見 有的只是權力
這就是我們的國家
神? 公平? 別搞笑吧
作者:
zxbooak
時間:
2010-12-4 21:54
比人分屍好慘
作者:
tony987852
時間:
2010-12-4 21:58
中國冇法治仲慘
作者:
ωǒ璦yōu╋
時間:
2010-12-4 21:59
標題:
回復 1# 的帖子
[大陸喱 呢3個字有少少唔對路
作者:
羽惑♂瞬滅
時間:
2010-12-5 00:46
中國重..咩啦
作者:
Win:D
時間:
2010-12-5 01:17
好恐怖
唔好張我分屍
作者:
MoodY-_.
時間:
2010-12-5 10:33
分屍好慘啊!
作者:
愛利克
時間:
2010-12-5 10:48
大陸個邊係咁嫁喇..
少去為妙
作者:
純情的星=D
時間:
2010-12-6 00:26
兇手無人性;
打把98;
作者:
MiSak!
時間:
2010-12-6 00:31
曾經……我去過天安門,在那廣場中豎立的人民英雄紀念碑,映著初升的金色太陽是如此的輝煌,如此的美麗,我向著碑敬禮……卻被旁邊的青年們嬉笑,難道,我的堅持真的已經變得不那麼重要了嗎?
曾經……我對著紅旗發誓,要用自己的熱血來灌溉它,用自己的性命來守護它,可是,官員們的變質,政府里的扯皮,還有軍隊里彌漫著的暗流……我的誓言,還能夠到我實現它的那一天嗎?
[
本帖最後由 MiSak! 於 2010-12-6 00:34 編輯
]
作者:
YINGBABY﹑
時間:
2010-12-6 00:41
慌了
作者:
熾烈紫龍
時間:
2010-12-6 03:02
妹妹之前上過GODLEN申冤
作者:
小飛豬
時間:
2010-12-6 15:27
唔好講大陸 就同香港之前,
謝xx 穩人頂包,抄車,一樣阿。。
仲有 xxx掌呱警員,一樣阿。
最後結果咩。。社會服務令。
一樣有錢人玩晒,都是靠關係。
希望受害者安息
作者:
★洪九_×
時間:
2010-12-6 16:50
法律面前 窮人含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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