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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完成] 聯賽: Dear. vs ﹒SI·B〝 [打印本頁]

作者: 系統消息    時間: 2010-11-10 18:32     標題: 聯賽: Dear. vs ﹒SI·B〝


遊戲類型: 信長聯賽
比賽模式: 互換交量
比賽限期: 2010-11-16 18:32
比賽規則: 敬請認真閱讀 聯賽規則
挑戰內容: 織田軍開場, 第二回合互換陣型

[iframe=http://www.ipve.com/league/game_r2.php?event_id=75938,300]LIST[/iframe]
        
作者: OveR︳.    時間: 2010-11-10 19:57

msn : [email protected]
作者: Dear.K    時間: 2010-11-11 08:01

Msn:[email protected]
作者: Dear.G    時間: 2010-11-15 22:36

今日本身約左對面打這場比賽...
但對面因為團員不足......
所以不能正常比賽......
但不知道處理手法是怎樣
作者: OveR︳.    時間: 2010-11-17 00:18

下.貴團隊真系識開玩笑.根本無約實過是在11月15日
進行比賽,只是你們單方面去要求我們在該日進行比賽
,已盡量找隊友進行,但可惜無法齊人才未能進行
而且原本是約在11月14日進行兩場的比賽,但是因你
地既隊員要返工未能進行,現在竟然推卸責任到我們身上?
希望系統重新評分,
望有公理,不是我們失約
作者: Dear.K    時間: 2010-11-17 08:47

我地系十四號已早在開比賽前提及第二埸比賽會於十五曰進行比賽
貴團有部份團員表示可以比賽
我們在十五曰已齊人準備
但對面團員不齊
未能於十五曰進行比賽
但希龍大硬性抽籤
完成比賽
作者: SmileBoy    時間: 2010-11-17 13:37

評分依據雙方代表 於帖內回覆作認
雙方有責任於帖內提供進一步約戰情況

而比賽限期結束當日
我只看到Dear.於#4的回覆 雖然係片面之詞  但由於SI.B沒有代表回覆
所以以此作為根據去評分

希望SI.B下次可以評分之前  提供好約戰情況  免招損失
作者: OveR︳.    時間: 2010-11-17 21:54

貴團真系識吹水
貴團有部份團員表示可以比賽?
這就是你們的片面之詞,根本無團員表示過可以打,
再說無謂,你地想要分既即管攞去,已看清貴團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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