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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版主們注意 [打印本頁]

作者: 締ξ死神ψ    時間: 2007-2-9 17:52     標題: 請版主們注意

投訴區的一個回覆
引用:
原帖由 小飛豬 於 2007-2-9 11:32 發表
只要內容..不離題..不重複..多多益善
信長區的一個回覆
引用:
原帖由 小飛豬 於 2007-2-9 11:08 發表
不會限制一日發幾多帖

不會限制一日轉幾多帖

週一時候.如有版主扣錯分.會加返
既然是這樣 那麼各位版主們這多天來就是亂扣人分嗎??

依我理解 小飛豬並不覺得轉帖是應該扣分

只要不重覆就可以了


我只想帶出小飛豬的宗旨

務求令vlan的論壇更盡善盡美


p.s.

版規就像社會上的法律 人們才能遵守

沒有犯版規也罰人 就像沒犯法要坐牢一樣

吸煙大家都知有害 但法律未禁止吸煙前能夠將向你噴二手煙的人監禁嗎? 答案是不可以

如果vlan的版規沒有效用 天下則大亂也

版主想怎樣就怎樣 人們也不會知道怎樣才能post 怎樣不能post

平常人跟本連"連續發post"是犯規也不知道 貿然扣人分 怎能讓人信服呢?

請慎重細閱這些意見 尤其是版主們

帶出的重點:
希望vlan能夠有一個完善的版規
否則 你要人自律 可是「規律」也要定明才能遵照的
每人也有自己一套規律 版規不完善的話你怎能斷定誰對誰錯呢?

所以經過我的提議, 管理員終於對我說很快會有更完善的更新版規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2-10 15:38 編輯 ]
作者: 流星_k    時間: 2007-2-9 17:58

可以定1人1日之內最多開幾多新post..之類
作者: 締ξ死神ψ    時間: 2007-2-9 18:01

引用:
原帖由 流星_k 於 2007-2-9 17:58 發表
可以定1人1日之內最多開幾多新post..之類
但小飛豬希望有多d帖喎
作者: 高達貓    時間: 2007-2-9 18:01

引用:
原帖由 流星_k 於 2007-2-9 17:58 發表
可以定1人1日之內最多開幾多新post..之類
我一早講左
但係唔比
作者: 流星_k    時間: 2007-2-9 18:03

死神比仲哥扣了很多分
作者: 締ξ死神ψ    時間: 2007-2-9 18:09

引用:
原帖由 流星_k 於 2007-2-9 18:03 發表
死神比仲哥扣了很多分
而且扣既理據不足 可以參考:

http://www.ipve.com/bbs/viewthread.php?tid=11400&extra=page%3D1

佢拗唔惦開始打橫黎講 -.-

alan_wong8係咁用新既理據屈我~~~

(佢為左保住個版主吧?? 人總會有錯 為什麼不承認呢...)
作者: 浪子﹏霸月    時間: 2007-2-9 18:12

雖然我係新黎既 岩岩先玩vlan 但係我都覺得要規定一人一日最多回5至8個post囉 一大堆呃分既
作者: 高橋海楓    時間: 2007-2-9 18:21

其實你這樣.....在信長版開這樣的帖是甚麼意思
如果是有意見應該是到投訴區 或 常見問題 & 用戶建議
我們版主也是人哦,我們也有自己的工作也要上學,我們為大家服務,但同時也希望大家尊重我們,如果有意見請提出或PM我們

而且締ξ死神ψ  曾經有很多會員罵你,你可以看看你的帖我們版主也有人幫你,
反而你現在好像說所有版主要反省......

如果我們做錯了,請大家多多包涵

[ 本帖最後由 高橋海楓 於 2007-2-9 18:25 編輯 ]
作者: alan_wong8    時間: 2007-2-9 18:25

引用: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2-9 18:09 發表


而且扣既理據不足 可以參考:

http://www.ipve.com/bbs/viewthre ... &extra=page%3D1

佢拗唔惦開始打橫黎講 -.-

alan_wong8係咁用新既理據屈我~~~

(佢為左保住個版主吧?? 人總會有錯 為什麼不 ...
我唔會維護邊一個
版主有錯, 我會叫佢向番當事人道歉
如果係咁連post, 你自己話有咩意思?
作者: SmileBoy    時間: 2007-2-9 18:25

其實都有好多類似問題

相信版主們, 管理員  都有留意  餘下的就交給他們吧

我地身為會員  唔應該用「逼使」、「催促」等等態度去同佢地溝通  

比意見係好  不過

「請版主們注意」、「尤其是版主們」  態度上面有點不妥  
作者: 楓    時間: 2007-2-9 18:30

死神 . 我明白你的感受 , 但始終以各為貴, 版規我們會檢討 ,現在的信長/三國 版規事實上夫夠完善 ,但版規是管理員定立的 ,版主亦沒權限修改 .. 我會反映一下
作者: 締ξ死神ψ    時間: 2007-2-9 18:33

我也贊成以和為貴

可惜版主和管理員的宗旨不同...
作者: SmileBoy    時間: 2007-2-9 18:39

其實就返你  連post果件事黎講

果時版規有冇寫明唔比連post我就唔清楚..

不過可能你討論得少?

幾乎每次有人連post都會比人警告..

我印象中你好似有提過會員要善用編輯功能  唔好連post?  

忘了忘了..

總之連post會引發好多問題..  絕對係唔應該

加上接龍事件  我都同你講過  係我舉報  

其原因係接龍唔係只供一個會員玩  如果可以咁一直自己接落去..

不如我自己深夜開個接龍慢慢玩?  /  入去接龍度連100個post..
作者: 締ξ死神ψ    時間: 2007-2-9 18:45

引用:
原帖由 SmileBoy 於 2007-2-9 18:39 發表
其實就返你  連post果件事黎講

果時版規有冇寫明唔比連post我就唔清楚..

不過可能你討論得少?

幾乎每次有人連post都會比人警告..

我印象中你好似有提過會員要善用編輯功能  唔好連post?  

忘了忘了..

總之連po ...
你要講果件事請到
http://www.ipve.com/bbs/viewthread.php?tid=11400&extra=page%3D1
這並不只針對個別事件 而是很多人也不滿 所以我才提出


既然我是post在信長之野望 當然是討論這裡近來發生的事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2-9 19:12 編輯 ]
作者: 殘兵|小恒    時間: 2007-2-9 18:52

引用: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2-9 18:45 發表


你要講果件事請到
http://www.ipve.com/bbs/viewthre ... &extra=page%3D1
這並不只針對個別事件 而是很多人也不滿 所以我才提出

版規問題又是。
吹水區玩成語,點解唔可以連續玩呢?
吹水區不是給人灌水娛樂嗎?
不是有多無聊的事也可以發表嗎?
那裡為何比其他區很像還嚴?
吹水區不是應該最低罰則的嗎?

死神,算了吧!
有人說,少嘈交為了論壇
但不明白的是..不是版主的他
很像什麼事也有他插把嘴來討論
很像什麼事都關他事一樣。
他認為你不對就是不對。
大條道理說你的不是。

作者: 高橋海楓    時間: 2007-2-9 18:53

請說說有誰不滿?
而且不滿你也會提供一個  用戶申訴 版的 link 為何到這個版發這個帖?
作者: 締ξ死神ψ    時間: 2007-2-9 18:53

引用:
原帖由 SmileBoy 於 2007-2-9 18:25 發表
其實都有好多類似問題

相信版主們, 管理員  都有留意  餘下的就交給他們吧

我地身為會員  唔應該用「逼使」、「催促」等等態度去同佢地溝通  

比意見係好  不過

「請版主們注意」、「尤其是版主們」  態度上面有 ...
你誤會了

「請版主們注意」、「尤其是版主們」 是因為版主才有能力扣人分

若果是我們這些用戶 看了有甚麼意思呢?
作者: SmileBoy    時間: 2007-2-9 18:56

唔係版主先有資格評論事件

不過此帖唔係針對果件事  我都唔想再係呢度節外生枝

殘兵|小恒   唔知頭唔知路果個係你,  講野唔需要咁隱諱既  :]
引用: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2-9 18:53 發表
你誤會了

「請版主們注意」、「尤其是版主們」 是因為版主才有能力扣人分

若果是我們這些用戶 看了有甚麼意思呢?
字眼態度問題..

正如高橋所言  好似叫版主們反省一樣..

[ 本帖最後由 SmileBoy 於 2007-2-9 18:58 編輯 ]
作者: 締ξ死神ψ    時間: 2007-2-9 19:03

引用:
正如高橋所言  好似叫版主們反省一樣..
我只想帶出小飛豬的宗旨

務求令vlan的論壇更盡善盡美

反省才能進步

否則人類怎會知道地球是圓而不是方的呢?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2-9 19:05 編輯 ]
作者: 上杉謙信    時間: 2007-2-9 19:30

第一,你係信長區開e個POST已經係離題,版主首先可以扣他的分
第二,你連POST連得太過分~唔係話聰明唔得~雖然唔覺得你好聰明
但係你咁樣連POST人地點玩呀你用下你個腦諗下啦~如果一個人係咁連你唔夠佢快~咁成幾十個POST都係佢出咁你會唔會服?加上我覺得如果係果度吹水如果唔加帖子你仲會唔會去咁連POST法?
第三,唔係話吹水區就可以亂黎~


最後~你個名衰到傳到黎我果度= =|好多人都覺得你連POST唔岩~
唔該你好好反省一下~你咁樣做係唔係岩 = =|
如果你仲係覺得你自己冇錯~真係冇得救= =|

唔係話回得多帖子就係好~唔代表你達到小豬的宗旨
你回帖唔該回得有品小小~~你唔只輸左個名氣~仲輸埋個品就唔好啦~
你咁樣連POST只會令越黎越多人僧你~
咁你咁做有咩好處呢~我唔覺得回得多帖就達刑佢的宗旨~因為你係度連POST攪到人地想接都接唔倒~冇人出面話你唔=冇人唔鍾意你咁做

請你反省一下你咁做有咩意義!!

仲有~我唔覺得版主有錯~
佢咁做都係唔想有更多人好似你咁樣連POST~
令到人地想玩都冇得玩
規則係死,人係生
如果你話冇e個規則~就唔可以比人咁罸~咁就唔岩喇~

就正如學校手冊冇話唔比殺同學
但係大家都知殺同學係唔岩ge事~
點解你咁蠢~做埋d 白目都不如的事= =|||

[ 本帖最後由 上杉謙信 於 2007-2-9 19:35 編輯 ]
作者: No_05    時間: 2007-2-9 19:31

引用:
原帖由 SmileBoy 於 2007-2-9 18:56 發表



字眼態度問題..

正如高橋所言  好似叫版主們反省一樣.. ...
看過那個貼   覺得那版主的字眼更是有問題

什麼什麼等下會死   遲小小會死
作者: 阿町    時間: 2007-2-9 20:15

要求版主注意沒有問題
但一來 post的區域放錯
二來 有點以偏概全
以你的舉例來說
「規則冇限 所以可以犯」 是這樣嗎?
校規冇話唔比玩psp 你帶部psp番學校玩 可以嗎?
校規話唔比食煙 但冇話唔比放火 你放火燒學校可以嗎?
校規話要著校服 但我剪到七零八落著番學 可以嗎?

人有智慧 自己識分對錯
不是幼稚園生
「老師話咁樣岩 呢樣野一定岩」 呢種方式已經不在了
作者: 締ξ死神ψ    時間: 2007-2-9 23:34

引用:
原帖由 阿町 於 2007-2-9 20:15 發表
「規則冇限 所以可以犯」 是這樣嗎?
沒錯
引用:
校規冇話唔比玩psp 你帶部psp番學校玩 可以嗎?
校規話唔比食煙 但冇話唔比放火 你放火燒學校可以
校規話要著校服 但我剪到七零八落著番學 可以嗎?
唔好意思 據我所知大多學校都有規定哪些是違禁品
大多學校都有規定校服的規格
我講的是中學 (幼稚園我就不大記得 但小學還依稀記得也有這些規矩的)
而且放火更是犯法 不可以的

你的理據很像不大合理吧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2-10 00:14 編輯 ]
作者: 締ξ死神ψ    時間: 2007-2-10 14:55

上杉謙信

希望你可以看哂所以回覆才作回覆

我這個post不是針對吹水區

你要談論我在吹水區的事請到這:
http://www.ipve.com/bbs/viewthre ... &extra=page%3D1
引用:
引用:
原帖由 上杉謙信 於 2007-2-9 19:30 發表
第一,你係信長區開e個POST已經係離題,版主首先可以扣他的分
怎樣離題? 我說的是近來信長區發生的事
何況我不是投訴
引用:
第二,你連POST連得太過分~唔係話聰明唔得~雖然唔覺得你好聰明
但係你咁樣連POST人地點玩呀你用下你個腦諗下啦~如果一個人係咁連你唔夠佢快~咁成幾十個POST都係佢出咁你會唔會服?加上我覺得如果係果度吹水如果唔加帖子你仲會唔會去咁連POST法?
我會服了他 因為他比我更聰明
不會有人是最強的 一山還有一山高
引用:
第三,唔係話吹水區就可以亂黎~
我冇亂黎過 並沒有犯當時的版規
引用:
最後~你個名衰到傳到黎我果度= =|
是我故意傳開 讓人評評理 你知道了是正常得 不要大驚小怪
可惜有人懂得理據 有人不懂

況且我不是像信長區的連續開新主題... 不了解事情經過請不要妄下定論 免得出醜
我放在信長區是因為近來信長區很多人被扣分 (並不包括我)
引用:
原帖由 上杉謙信 於 2007-2-9 19:30 發表
就正如學校手冊冇話唔比殺同學
但係大家都知殺同學係唔岩ge事~
點解你咁蠢~做埋d 白目都不如的事= =|||
這是犯法的 難道你不知道麼? 比起犯校規更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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