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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渣打銀行經理囚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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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渣打銀行經理囚5年!
近日發現港聞 大家討論下輕定重
http://inews.stheadline.com/inews-content.php?cat=a&nid=856378 銀行經理姦醉娃囚5年2014-04-29 (16:02) 渣打銀行男銷售副經理林祥釗(32歲),2012年7月8日在蘭桂坊遇上女性友人,對方託他護送其飲醉酒女友人返家,因為林與女友人住在同一區,但林卻將對方帶到尖沙咀金巴利道一間時鐘酒店將她強姦,又用手機拍下她的裸照。 林早前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強姦罪成,法官今判他入獄5年,接納他沒有預謀,只是一時性衝動而犯案,他本來有大好前途,卻因犯案而斷送,非常惋惜,他替事主拍攝的裸照雖然已刪除,但拍照一事仍是增加嚴重性的因素。 判5年是否過輕? 香港法例大部分只保護女性率多 男性而得少數保障率 就拿個例 ( 地鐵 太逼 男士 逼左埋女士 女士 亦可大叫非禮 ) 上到庭未必一定得入 但多數都係男士利益受損 本人認為 案中 非常多疑點 友人 一齊飲酒 一齊上酒店 無力反抗 酒醉三分醒 : ) 係咪比唔夠錢中伏 [ 本帖最後由 凌總 於 2014-4-30 16:54 編輯 ] 最新戰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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