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年滿13歲及已完成中三教育的兒童
年滿13歲但未達15歲的兒童,若修畢中三課程,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工作,惟須受下列條件限制:
- 其父母須向準僱主出示該兒童修畢中三課程的證明;
- 其父母須書面同意該兒童就業;及
- 該兒童不得
- 在上午7時前或晚上7時後受僱;
- 在一天內受僱超過8小時;
- 連續工作超過5小時而沒有不少於1小時的用膳或休息時間;及
- 搬動超過18公斤的物品。
僱用年滿13歲但未完成中三教育的兒童
僱用年滿13歲而尚未完成中三課程的兒童,除上述 (b) 及 (c) 規定外,須受下列的附加限制:
- 其父母須向準僱主出示該兒童的有效在學證明書;
- 僱主不得在以下情況僱用該兒童-
- 在暑假期間每天超過8小時;及
- 下列職業或場所
- 有酒精類飲品出售及供飲用的場所,
- 在公眾地方處理垃圾,
- 處理或運送危險品,
- 操作涉及切割、碾磨、滾轉、壓平、壓碎等動作的危險機器,
- 在舞廳、桌球室或賭博場所,
- 在公眾娛樂場所,但非牟利的演出除外,
- 在酒店、公寓、熟食店、咖啡室或酒樓等機構的廚房,
- 在室外離地三米以上清潔窗戶,
- 在屠場或屠房,
- 在理髮店或按摩院。
-----------------------以上是節錄自《僱用兒童規則》簡明指南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lid/child2.htm#5 ,你是可以做暑期工的,受的限制可參考上文。
如仍有疑惑,可致電政府24小時咨詢熱線1823查詢有關勞工法例。
引用:
原帖由 霸氣_ChunG 於 2014-6-5 17:25 發表 
14歲唔番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