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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舉報走場制度提出丁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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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舉報走場制度提出丁點建議

就係不如正個系統 比你輸入走場玩家名 之後自行由電腦系統封ac 甘樣可以免除好多人審批既程序
當然  實有人玩野.. 亂舉報 所以我就建議 舉報者等級為20上  亂舉報者將封禁其帳號與分身

如果舉報左 但係果個人係斷線之類既問題 又可以去系統到自己解除封禁

但係如果佢係惡意走場既 又自己解封 亦可以封其帳號與分身

管理員認為可唔可行??
舉報者亦要照常 發post 貼上玩家的惡意走場圖片

如果被舉報者無回post 甘管理員就唔使理

有回post既 先再處理
相反 自行解封者 亦要到舉報者開的post中 回復 貼上自己的斷線圖之類



[ 本帖最後由 ZinG. 於 2011-8-18 23: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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