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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05]舉報區抓(走場&MH)規定 修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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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歡迎大家比意見

講句真心說話其實我就吾想再幫處理任何MH
吾想再做夾心比你地D人又哩又路系到嘈  呢邊覺系就系 另一邊又覺吾系就吾系
我話1就1 2就2
有問題又吾系反映 直接攻擊 態度真系好似你地系客人比錢我服務緊你地咁
做板主要包DI
如果你地到時間可以分開到2個舉報區就最好
到時我就放手吾處理啦  除非仲有人想我做落去啦
見到大家反對現時既意見不外乎一個原因  ---- 判定MH不能用主觀判定

我自己一向定個人立場是
捉賊要拿贓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嚴格D講就算殺忍形都代表吾到佢MH
先搞清楚 是MH
佢地系講得無錯 如果真系2部電腦同時左右敵隊互望
是可以沒有使用MH而達到有MH效果

用長時間睇RP去睇走位判MH是可以
在板主立場而言是沒有問題的 只要說服到豬改新條例
板主只需跟例做 所以改例就可
但效率有幾多我諗吾洗講太多都知
會吾會好似以前咁D人2下就玩完呢?
至少我會放棄呢個位
隨便一個玩家放個RP上黎話MH(不少實力低下的玩家被資深玩家殺時)
又或者真系MH時
板主就花時間睇整個RP
我自問吾系好多時間
處理吾到咁多

我都吾知仲會做幾耐
大家既意見有兩極情況下我也不妨食住花生睇結果
反正我只是實行的人
放棄吾做板主 睇你地既雙方高超言論做飯後笑話也不錯

希望下個上到黎有心做既人
公私分明  公正嚴明同時
可以抵抗到來自玩家們的壓力
現時2位新板主下場都不太好
下位有心人好自為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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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見諒本人以下回覆會較不理性及具有少量攻擊性:

首先我對詹哥留言不多作回覆了,因為兩者立場不同,一邊是為vLan,一邊是為外掛使用者發聲,相信各位玩家都能明察

另外希望版主大大可以用少少僅餘的良知以及覺悟去反思一下,版主一職本來就是吃力不討好,希望閣下能有相應的EQ去勝任。

再者,當日難道你不是為了打擊走場和MH才自薦成為版主的嗎?

怎麼今天就變成了外掛的幫兇了?沒有紅圈就代表沒有MH?閣下的言下之意是只要開圖玩家沒有使用迷霧點擊,就可以使用MH隨便遊玩?

再談論網吧機互望問題,就更容易解決了。該案件即使不能判定為MH,但判以惡劣行為(即破壞遊戲體驗),各位對此沒意見吧?罰扣肇事玩家50積分已經可以令該玩家得到應該的懲罰。

引用:
我都吾知仲會做幾耐
大家既意見有兩極情況下我也不妨食住花生睇結果
反正我只是實行的人



作為舉報區唯一的版主,此番言論實在令人心寒

最後真心希望版主可以多用腦思考,不要只會盲從規則做事。




[ 本帖最後由 巫撞 於 2019-6-9 14: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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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傻既 你為既只係你班朋友 唔係vlan 囉
我無幫外掛發聲bo  我只係維護我個人帳號安全利益
因為未有你所提出既建議我已經比人亂扣針對
有左你既建議咁咪同送中一樣?一去冇回頭。
你所講既無紅圈都要捉 作為信長界老手 經常發生殺人多食兵勁
所以你果d係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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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2# 的帖子

其實規則真係好重要
因為一旦唔跟規則做野
有D人(例如你樓下果位)就會乘機搗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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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cropole 於 2019-6-9 22:52 發表
其實規則真係好重要
因為一旦唔跟規則做野
有D人(例如你樓下果位)就會乘機搗亂
恩,所以我一直強調,要跟足規則. 舉報人員,難找阿..

也不停跟舉報人員說,不需要回應甚麼,只要跟足規則處理就好.

一周時間,已經頂不住,網上各種言論. 唉.

各位鍵盤戰士也是,給意見,就好好說出建議就好了,不需要用詞太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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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隨楓 於 2019-6-9 12:35 發表
舉報區能不能分開成一個是(走場舉報區)另一個是(mh舉報區)?走場舉報因為判定比較簡單但工作量比較多所以派2位成員獨立處理應該比較合理,而mh舉報因為判定上有可能是比較困難,所以派3位成員獨立處理比較好,如要處理沒有野外 ...
重點是人,去哪裡找, 找一個被罵走一個,我好被動.
走場好容易處理,開個軟件,看下RP就清楚.
目前意見分歧在,走1次,即封,還是2次才封.

我就比較偏向走場2次才封,(不管甚麼理由,除非是vLan 被攻擊)
原因是舉報組剛啟動,不想一上來吸引太多仇恨,同玩家之間的關係也可以緩和一些.
不是人人可以承受不停的被語言攻擊.

提議分開個舉報區,人手需要更多, 我會考慮,但也會擔心擁有權力的,個人情感突然出現問題的話, 後果會好嚴重.
不是我不相信,玩家,而是我要承受的風險,不是相信二字就可以解決.
比如 7171 我絕對相信,因為我們一起經歷了許多,甚至我的帳號給他用,都沒問題.

處理mh方面大家的建議

MH的判定,是真的比較主觀,也很花時間,
畢竟,封MH,是所有分身帳號都會被封.
處理過程中,最頭痛的是在網吧玩的兩位,一個在對面陣營,就可以全程"MH"
(這種情況發生的機率極多)
這種情況又如何通過規則處理? 好難,因為判斷不出.

我就比較偏向,檢舉組+玩家,一起參與.
如,檢舉組接獲舉報,先把MH的證據貼出來,以正視聽(X)天數,在(X)天數內大家可以參與討論,過了(X)天數,就處理.
方法好老土,及浪費時間,但會將誤封的情況儘量避免.也可以避免權力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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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認同跟規矩做野是版主的基本。

但是必須建基在規則清楚合理的前提下,

現時機制有許多明顯漏洞,亦無法解決大多數的特殊情況,

導致朝令夕改,這樣的版規實在令玩家難以適從,更何況這種要玩家踢一下才走一步的版規真的堅固嗎?

版主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要盲從規則做事,在下真的無言以對

還有希望管理員多點回應,對於在下的建議你有甚麼想法,這樣才方便大家交流出好的版規

另外多謝版主7171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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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巫撞 於 2019-6-10 10:42 發表
首先,我認同跟規矩做野是版主的基本。

但是必須建基在規則清楚合理的前提下,

現時機制有許多明顯漏洞,亦無法解決大多數的特殊情況,

導致朝令夕改,這樣的版規實在令玩家難以適從,更何況這種要玩家踢一下才走一步的版規真 ...
所我才發這個帖.看看大家的建議.
7171 並沒有做了,因為生活忙,我只是舉個例子.

我的建議也有在樓上帖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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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飛豬 於 2019-6-10 10:20 發表

重點是人,去哪裡找, 找一個被罵走一個,我好被動.
走場好容易處理,開個軟件,看下RP就清楚.
目前意見分歧在,走1次,即封,還是2次才封.

我就比較偏向走場2次才封,(不管甚麼理由,除非是vLan 被攻擊)
原因是舉報組剛啟動,不想一上來吸引太多仇恨,同玩家之間的關係也可以緩和一些.
不是人人可以承受不停的被語言攻擊.

提議分開個舉報區,人手需要更多, 我會考慮,但也會擔心擁有權力的,個人情感突然出現問題的話, 後果會好嚴重.
不是我不相信,玩家,而是我要承受的風險,不是相信二字就可以解決.
比如 7171 我絕對相信,因為我們一起經歷了許多,甚至我的帳號給他用,都沒問題.

處理mh方面大家的建議

MH的判定,是真的比較主觀,也很花時間,
畢竟,封MH,是所有分身帳號都會被封.
我就比較偏向,檢舉組+玩家,一起參與.
如,檢舉組接獲舉報,先把MH的證據貼出來,以正視聽(X)天數,在(X)天數內大家可以參與討論,過了(X)天數,就處理.
方法好老土,及浪費時間,但會將誤封的情況儘量避免.也可以避免權力氾濫
感謝管理員的回復,首先提到MH的判定以及投票機制:

考慮加入玩家的投票,是一個不錯的考量。

但玩家的票數
滲水成份較重,仍需要作一些機制上的改動來預防。

考慮到玩家票水份多的情況,建議在(
版主的半數+檢舉小組的70%票數)通過情況下,可無視玩家票數判定該名玩

家使用外掛。

另外檢舉小組成員的實力都必須有一定程度,可以令出現誤判的可能性變低

-----------------------------------------------------

再談談葉小星的事件,作為玩家,佢嘅所作所為的確是大快人心。

作為朋友,我亦多番勸導,扣分要跟規矩做,不要亂來。

但佢為人實在太衝動,冇將我說話聽入耳,但不知道為何某些人喜歡將我與此事掛鈎


所以再度重申,我沒有慫恿葉小星做任何封號行為

另外我認為小飛豬不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理應選擇相信新的板主,而這個位置的確久缺人手。

就算再次出現葉小星2.0,也可以即時作出補救,對大家影響其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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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見到7171對本人的建議有做加分操作,還以為是本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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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巫撞 於 2019-6-10 11:43 發表


感謝管理員的回復,首先提到MH的判定以及投票機制:

考慮加入玩家的投票,是一個不錯的考量。

但玩家的票數滲水成份較重,仍需要作一些機制上的改動來預防。

考慮到玩家票水份多的情況,建議在(版主的半數+檢舉小組的70%票數)通 ...
會再考慮,不想太複雜.

我要的東西是,檢舉小組+玩家, 確定他mh 就足夠.
用甚麼辦法達到就越簡單越好.
再看看是否有其他玩家提出建議.. 最後我再出新的規則.

另外,那些開直播mh的,麻煩廣大玩家,看到即刻上來舉報. 我還會去信有關平台投訴該直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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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飛豬 於 2019-6-10 11:58 發表


會再考慮,不想太複雜.

我要的東西是,檢舉小組+玩家, 確定他mh 就足夠.
用甚麼辦法達到就越簡單越好.
再看看是否有其他玩家提出建議.. 最後我再出新的規則.

另外,那些開直播mh的,麻煩廣大玩家,看到即刻上來舉報 ...
簡單的方法當然有其方便之處,但在處理特殊情況時的效率卻很低。
所以建議還是建立完整妥善的機制一勞永逸,不然很有可能又變成見步行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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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巫撞 於 2019-6-10 11:45 發表
因為見到7171對本人的建議有做加分操作,還以為是本人呢
是我本人,不過我依家只係睇post 多,已經無乜搞其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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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7171 於 2019-6-10 14:11 發表
是我本人,不過我依家只係睇post 多,已經無乜搞其他野
再次感謝7171 大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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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周時間了,感覺大家參與討論.



舉報走場規定(2019/6/14)

走場部分已經公佈了

MH部分還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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