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野小孩 於 2014-7-6 23:13 發表 
啊!我想到一個頗極端的例子。你想請演員,於是你在招聘廣告中寫住「只限女演員」,那麼有沒有歧視成份呢???
其實你有無睇我D字 ?
女模特兒 可能有D衫係女裝 搵女仔正確
男裝 梗係搵番男仔
女演員是女性才能做的工作,
你不如問 只招女仔做妓女 有無歧視成份 ? 你覺得你邏輯有無問題?
但樓主既個案教英文既補習老師, 男同女係唔會存在差別
男同女都做得, 所以已存在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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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二頁都講過

但問題招聘廣告從來唔會有人寫只招男人/女人, 幾歲以上/幾歲以下
你自己當權私下選擇當然是可以, 僱主只要一句有更合適既人選擇就可以逃避法律責任
所以告唔入 同無人告
但一開波講明唔請男/女 , 就已有被人告的機會, 唔會有公司/機構咁笨比機會人地告,
你自己可以睇勞工處, JOBSDB 等招聘資料既地方
想法當然可以視為歧視, 但只是想法, 不是行動, 別人很單單用「想法」而告是否歧視, 「別人的想法」很難作為一種証據來告一位/一個團體是否歧視, 最後當然是不了了之, 是灰色地帶, 但別人都唔會知你是否真正歧視.
但是我說的是樓主的行動, 如報紙的刊登了不請男/女, 幾歲以上/以下, 動作/文字上已包含性別歧視, 因為別人可以用文字為根據來有跡可尋地告你是否歧視, 好多時都會定到罪, 所以絕大部份既機構對於這樣都會小心行事.
99% 機構/ 公司都會選擇自己想要的人, 當中一定帶有歧視,
唔通傷殘都請?, 有後生唔請, 請老人家?
問題在於 點樣利用小智慧令人唔會比人告歧視
你要知道 我想講既
唔係有沒有歧視這個問題
而係 咩行為 會比人告, 咩行為唔會比人告,
而樓主咁樣打字, 有被人告的可能,
看來你們方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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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肯答我野未 ?
我就係問緊你咁辛苦搬個「性別刻板印象」出黎做乜
問你樓主呢個個案點樣構成你所提及到「性別刻板印象」裏
識唔識答問題?



你講緊「性別刻板印象」, 咪即係話緊補習老師多數係女仔 ?
呢種已經係歧視既一種...
你呢句 「不過以我咁多年做人經驗,多數男仔英文都係屎屎地」
只係你無知, 見識少, 唔通你係權威 ? 好有代表性 ?
你可唔可以有數據支持多數男仔英文都屎屎地做證據?
而唔係空口說白話, 講D 空範到一個點既說話
講黎都無咩用
你唔服可以直接問法官, 都唔知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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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Blungly 於 2014-7-6 23:3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