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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am.xD 於 2012-6-27 16:58 發表 
版主 我認為咁好騷擾 如果再有人玩野 我唔排除告佢網絡欺凌
你知5知咩叫網絡欺凌?(一) 網絡罵戰不等於網絡欺凌
網絡罵戰 (flaming) 是網絡傳播中常見的「非抑制行為」 (uninhibited behavior) ,通常指網民在某項議題上,對任何他所不同意的觀點或行動所做的刻薄和過激的言語攻擊行為,包括咒駡、侮辱、誹謗和敵意的陳述等。
例如,內地遼寧女在網絡上咒駡四川地震災民事件以及奧地利禁室亂倫獸父案激起公憤,引發網民口誅筆伐,但絕大多數網民只是以激進的言詞表達和發洩自己的憤怒情緒而已,並沒有要找出當事人對其進行欺凌的意圖,如果動輒就將這樣的網絡罵戰歸類為妖魔化或網絡欺凌,無異於剝奪了網絡賦予網民的「言論自由」,儘管這種非抑制的言論自由也值得商榷。
(二) 網民欺凌不了政客、明星
以大欺小、以強凌弱是欺凌的固有之意,網絡欺凌無非是欺凌的平臺不同而已,但欺凌的本質應該沒有變。現實生活中你「欺凌」不了曾蔭權,哪怕黃毓民在立法會掟他香蕉的過激行為也沒有人看成是欺凌行為;同樣,普通百姓在網絡上對曾特首這樣的政府高官進行嘲諷、謾駡等等也不能看成是欺凌。這樣的道理同樣適用於影視明星等公衆人物。陳冠希淫照曝光後,即刻在網絡上成為千夫所指、萬人唾駡的攻擊對象,被冠以「世紀淫棍」、「器官陳」、「新世紀賤男」、「淫棍希」、「人渣希」等等綽號,參與攻擊的網民遍及全球,攻擊手段五花八門,語言之暴力前所未聞,但當時未見有人出來指控這是網絡欺凌。
(三) 對死硬人物欺凌作用有限
沉默的螺旋理論中有一個重要概念:死硬人物 (hardcore),指的是社會上少數逆主流民意而動、不懼怕孤立與打擊的人,若遇上這樣的人物,沉默的螺旋就不起作用了。根據這一界定,零八年奧林匹克運動會香港區火炬傳遞期間展示雪山獅子旗的示威人士陳巧文、前不久因「六四」言論而被罷免的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陳一諤等等,就應當是這樣的死硬人物,對於自己的言論和行為可能引起的社會反響,他們的準感官功能 (quasi-statistical sense)
有了這樣的區分,我們便能清楚地知道:網民對於陳巧文、巴士阿叔、陳冠希等人的攻擊不應該被視為網絡欺凌,而只是網絡侵擾,網絡罵戰也不是網絡欺凌,而只是網絡侵擾的一種方式而已。一個有趣的對比是,奧運火炬海外傳遞中,也有一位青島籍留學生高舉藏獨旗幟,大陸網民「一呼百萬應」,群起而攻之,甚至發動「人肉搜索」,將這位學生父母在青島的住址和家庭電話公佈出來,一些網民還聚集到她家抗議,最後在各方勸阻下,事件才得以逐步平息。但網民的這些偏激言行沒有被標簽成網絡欺凌,而僅僅被視為一起釋放社會情緒的「網絡群體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