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員
查看詳細資料
TOP
新手上路
原帖由 無限.少 於 2007-9-30 01:30 發表 有這個實在太好了... 看看你們自己吧 3.仁何一方必須,完成兩場比賽,如有任何一方,不逕行第二場,雙方成績都作廢(2007.1.22)
原帖由 JaSoNOoOoOo 於 2007-9-30 01:30 發表 真係厚面皮的小孩子
原帖由 無限.少 於 2007-9-30 01:31 發表 你說夠廢話了沒有
原帖由 『楓』﹏杰 於 2007-9-30 01:30 發表 如第一場比賽進行尾段時候,有隊員失去聯絡,無法進行第二場比賽,團隊有權,派候補上場。 你地果時叫人打啦!!!!!!!!!!!!!!!!!!!!!!!!!!話下次先打
原帖由 無限.少 於 2007-9-30 01:32 發表 我們在5點鍾找到候補了^^ 可是你們在我們有人打的時候不但沒有找候補, 更拒絕完成計分的說...
原帖由 『楓』﹏杰 於 2007-9-30 01:31 發表 3.仁何一方必須,完成兩場比賽,如有任何一方,不逕行第二場,雙方成績都作廢 哈哈~果個咪係你lo~話下次先打
原帖由 『楓』﹏杰 於 2007-9-30 01:33 發表 你話下次先打姐係~距絕定係打埋佢?
原帖由 無限.少 於 2007-9-30 01:34 發表 字也不會看嗎? 你拒絕打又不見你說下次先打?
原帖由 JaSoNOoOoOo 於 2007-9-30 01:31 發表 你做夠馬嬲喇~ 冇香蕉你食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