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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ortis931│ 於 2011-6-15 14:24 發表 7樓跟9樓的玩家請補回同意/反對 不然當作提供參考,並不是投票 係初代黎
原帖由 萬般的蠢事 於 2011-6-15 14:03 發表 個人意見,每人不同,不是別人發表了你就不可以發表 這不是資訊性的東西
中級會員
原帖由 C.羚角 於 2011-6-15 19:37 發表 ok我錯/_\ 但係真係好似樣嘛-3- 我只係同佢講 如果好多人係黑名單既時候 想搵果個人既名既方法姐
TM狂熱者
原帖由 萬般的蠢事 於 15-6-2011 10:55 PM 發表 例如有9個玩家,唔計自己,要搵9次? 之後下次入人場個,又要搵9次? 同埋我都講過了,名單有A,可以開過B帳號,沒完沒了
原帖由 萬般的蠢事 於 15-6-2011 11:26 PM 發表 如果黑名單的作用只能局限於警戒有名氣人士 而不是所有欠缺品德的玩家 那是沒有黑名單本來的意義,不開也罷
原帖由 │Fortis931│ 於 2011-6-16 10:39 發表 不單單只能局限於警戒有名氣人士 而是起碼能警戒名氣人士
原帖由 萬般的蠢事 於 16-6-2011 11:00 AM 發表 [ 本帖最後由 │Fortis931│ 於 2011-6-16 10:39 編輯 ]? 版主也可以隨意改動會員帖子的內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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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ortis931│ 於 2011-6-16 11:07 發表 本來想用引用,不料用了編輯 但內容並無改動,你應該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