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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u死亡影姬 於 2011-3-3 01:16 發表 
但係我又咁睇WO我覺得12以上開始需要自己用錢,而且洗錢機會大左
應該放寬到12以上都有得拎
唉好心淡
當你知道身邊既人都拎到而自己拎唔到就知有幾灰
話時話我都想去遊行囉
仲有佢計條數拎到既人有差唔多600萬
點 ...
轉個角度諗下
如果依你所講咁樣.
12歲以上都有得拎
但係12-17歲既人
有幾多個係已經賺緊錢出黎養緊家?
當一個成年人搵食養家/養自己果陣
以一個中下收入(人仕/家庭)黎計(月入12k或以下)
呢6000蚊可能係對佢地平時做野果度既bonus黎(好似d公司年尾花紅/雙糧咁)
但係對住班搵錢都未識搵既靚仔又或者係自己有打份part-time既人(12-17)
特別係我地而家呢新一代
佢地平時洗費都係屋企比開
呢6000蚊既多與少既價值大多數都係在於比佢地玩多d/買多d野
冇錯
唔可以排除有d人真係好需要呢筆錢拎黎交學費(暫時改善生活環境等等)
但係政府冇可能逐家逐戶走去check.
所以.
我覺得財爺應該設定埋
派糖只限應用於月入60k以下家庭
但按家庭成員計(不限年齡)
同埋只限香港永久居民適用
不過我諗都應該冇乜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