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原帖由 紀敏 於 2010-7-17 05:38 發表 其實好簡單一樣野.張帖如果#1冇問題~但後續有人嘈交就會有兩個可能性. 1.帖子移走 2.將有份參與事件者一律依2-1版規處理 如果帖子內容不是太過份.版主移帖只是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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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則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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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EBU 於 17-7-2010 05:44 AM 發表 但個個post 未有人嘈之前已經搬左bor.. 點解會咁既?係搬左之後先有人嘈0,0 咁姐係其實係點?_?有出入bor
原帖由 紀敏 於 2010-7-17 05:44 發表 如果你要執著於這一點的話 請問,我是否可以將所有宣傳伺服器的帖子.或講述伺服器的帖子全部刪除? 孩子.有時候做事不能執著於幾個字. 如果真的有人在此帖下因#1的言論而爭執.此帖也必定會被移走 ...
原帖由 BEBU 於 17-7-2010 05:47 AM 發表 咁如果係既咁咪搬番去伺服器宣傳區啦..咁擺係到托? 我覺得e家唔係執著某幾個字囉.. 而係跟番你所講既野去講番出黎..咁都叫執著? r u kidding me?
原帖由 紀敏 於 2010-7-17 05:46 發表 給我來看看~是哪一張帖?
原帖由 BEBU 於 17-7-2010 05:53 AM 發表 http://www.ipve.com/bbs/viewthread.php?tid=253472&extra=page%3D1&page=1 and then其實如果有人做錯野點解唔係直接del/屏個條友post出黎既野..? 點解會係搬走個post?
原帖由 紀敏 於 2010-7-17 05:52 發表 首先~請你小心措詞~ 呢張帖唔係伺服器宣傳.亦都唔算係抱怨~但係屬於vlan l4d2既一部份. 正如有位玩家宣稱自己對遊戲內環境有恐懼感.問大家意見~點樣先至可以剋服到? 一樣係玩家既私人問題,但係亦都係屬於l4d2既一部 ...
原帖由 BEBU 於 17-7-2010 05:56 AM 發表 我相信會為此激動的人,只會是"當事人"
原帖由 BEBU 於 17-7-2010 06:02 AM 發表 我e家好認真咁講wo..幾時變左係吹水?_? 同埋有咩唔可以係到講?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