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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區一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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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區一點問題

這裡發表不關於l4d2的內容可不被刪除?
就算我真係傷害倒邊個邊個
我內容實質都只係講緊L4D2射影
而且我搵唔倒我邊句有觸犯法律同版規
版主加油而事實全部係
我睇倒篇新聞,見到裏面嘅人...裏面d血
我有產生極度同情嘅感覺
亦有比我身邊嘅朋友睇
一致認為兇手不如人
但我再rolling一下,見到張圖片
幾似l4d2
所以就post上黎l4d2區比d玩l4d2嘅人睇下
順便比人知道呢單新聞
所以post咗新聞url
無奈過一日之後~
比人搞大件事
仲要叫我同佢道歉,佢乜水

[ 本帖最後由 WillOutson 於 2010-5-11 13: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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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冇捻過傷害人地,如果我要傷害人地,我直接講幾個字算啦某d人係要講我咁我冇辦法
不過就算真係咁= =我亦唔覺得我有觸犯法律同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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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係唔係有同情,同埋覺得心裡不安,呢度無人知,而我亦唔會懷疑你...

但係點解你仲係好似講極都唔明咁,睇返之前幾個POST,有D人都已經講左個比喻出黎...


你屋企人俾人斬死左,你好唔開心 (如果你係無感覺,那我也無你符),,,, 之後有單新聞以漫畫形式報導返件事出黎..
跟住有人睇到,係你面前話,(呀,幾得意WO,好似L4D2入面D 場景咁,佢可以開過個新版圖啦)...

俾你聽到有咩感覺? 你試下用一分鐘企係人地角度諗下...係企係死者或傷者家屬既角度諗下,睇到呢D野會點?

如果你真係同情死 / 傷者家屬,係直情呢D野都唔好講,唔係話幅圖似L4D2,就好似同單新聞無咩關係,因為你就係用緊單新聞,黎發揮你那些發表左都唔知為乜既創意。

你係諗到似L4D2,係你既自由,無人可以阻止你,但呢D野,心諗下就好了,講出黎,無人會覺得你有創意或想像力豐富,只係覺得你借呢D令人心酸既新聞,係度發埋D無聊,甚至令人不憤既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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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犯法就得 洗唔洗搞到o甘煩 有人中意暴力 有人唔中意 呢個好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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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34260218 於 2010-5-11 14:48 發表
你係唔係有同情,同埋覺得心裡不安,呢度無人知,而我亦唔會懷疑你...

但係點解你仲係好似講極都唔明咁,睇返之前幾個POST,有D人都已經講左個比喻出黎...


你屋企人俾人斬死左,你好唔開心 (如果你係無感覺,那我也無你符),,,,  ...
仲同佢講咁多做咩呀~
留返俾佢自己反省下啦
做人處事態度問題囉~出到社會就係一個嚴重問題~求學中~同學朋友家人忍佢~出到去老世第一時間炒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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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alvinleeabc 於 2010-5-11 14:59 發表
其實無犯法就得 洗唔洗搞到o甘煩 有人中意暴力 有人唔中意 呢個好主觀
佢可能已經觸犯有違公德行為罪....唔係講笑~~!!

如果真係有人要報警,個位樓主都幾麻煩下....

PS. 以下內容轉自http://www.hk32168.com/thread-330771-1-1.html

法律界人士鄧達明警告,上述網民或已觸犯有違公德罪(呢句只係針對其他事件,並不是對本事件作陳述或解釋),即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包括猥褻、淫褻或令人憎惡,引起公憤的行為,「好似嗰單無業青年喺互聯網上揚言想整炸彈炸特首曾蔭權間屋案件一樣,所以唔好喺網上亂咁寫嘢。」由於有違公德罪並無特定判刑指引,若案件於區域法院審理,最高判刑期限為七年。

[ 本帖最後由 a34260218 於 2010-5-11 15: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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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34260218 於 2010-5-11 15:08 發表


佢可能已經觸犯有違公德行為罪....唔係講笑~~!!

如果真係有人要報警,個位樓主都幾麻煩下....

PS. 以下內容轉自http://www.hk32168.com/thread-330771-1-1.html

法律界人士鄧達明警告,上述網民或已觸犯有違公德罪( ...



揚言想整炸彈炸特首曾蔭權間屋案件一樣 <<<
呢個
明顯係恐嚇人身攻擊,絕對抵拒比人告



樓主只係話某報紙設計o既漫畫同L4D2場景有相似成分,並不是針對某人
,相信係無犯法,只不過有人誤解其義而已




[ 本帖最後由 calvinleeabc 於 2010-5-11 15: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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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alvinleeabc 於 2010-5-11 15:19 發表



揚言想整炸彈炸特首曾蔭權間屋案件一樣  
有違公德罪,即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包括猥褻、淫褻或令人憎惡,引起公憤的行


因為呢度係互聯網,任何人都可以CLICK上黎睇到,加上有多過兩個人睇過樓主既POST,所以如果真係有人報警,
樓主可能要去差館一趟.....

[ 本帖最後由 a34260218 於 2010-5-11 15: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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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8# 的帖子

唔通有某d人憎惡某d人就係?憎惡呢個好主觀
公憤應該係指引起幾千甚至幾萬人反感,區區一個vlan小論壇何足而言?
總之我個人認爲樓主係無犯法,呢個係關鍵,相信唔會有個傻佬去報警o甘膠,至於有關拒d道德人品就不予置評

[ 本帖最後由 calvinleeabc 於 2010-5-11 15: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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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illOutson 於 2010-5-11 13:25 發表
這裡發表不關於l4d2的內容可不被刪除?
就算我真係傷害倒邊個邊個
我內容實質都只係講緊L4D2射影
而且我搵唔倒我邊句有觸犯法律同版規
版主加油而事實全部係
我睇倒篇新聞,見到裏面嘅人...裏面d血
我有產 ...
WillOutson :

希望你唔好對呢件事過份介懷 , 任何人對事物都有唔同既標準尺度 , 立場同價值觀 . 可能你覺得這並非什麼一回事 , 亦覺得其他人對呢件事太敏感 , 太認真 , 不過 , 你咁睇啫 , 唔代表其他人都係咁睇 ! 眾多既回應之中 , 已反映出vLan論壇會員既立場 . 你會話佢哋好主觀 , 相反地大部分會員認為你更加主觀 , 皆因你所言所行違背群眾對此事既立場 . 有感而發係件好事 , 我亦好支持任何捨發個人感受 , 但你有冇三思過 , 呢啲言論會造成咩後果 , 做法就等於 國際影星莎朗士東 向傳媒認為四川地震係「因果報應」, 又或者係 香港立法會議會張宇人 提出「$20 = 最低工資」, 相信後果有目共睹 .

本人對你篇帖一點感覺都冇 , 其他人可能話我冷血 , 但我無就係無 , 唔能夠強迫自己說反話去支持社會主流.

希望你經此役有所啟發吧 !


呢度係 L4D2版區  請將呢件事成為過去吧 !

By RD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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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alvinleeabc 於 2010-5-11 15:53 發表
唔通有某d人憎惡某d人就係?憎惡呢個好主觀
公憤應該係指引起幾千甚至幾萬人反感,區區一個vlan小論壇何足而言?
總之我個人認爲樓主係無犯法,呢個係關鍵,相信唔會有個傻佬去報警o甘膠,至於有關拒d道德人品就不予置評:handsha ...
我唔係要係度爭論樓主是否一定犯左法,而係想講佢可能觸犯法例。因為有沒有犯法,唔係我地去定,係交俾陪審團同睇下個官點判。我只是想提下佢,佢咁樣係可能犯左法,我之前講既幾個留言都係帶有"可能"呢個詞語。而點解我地仲要係度講埋D..(我覺得佢無犯法,因為XXXXXXXX) 咁樣既POINT 呢?...咁樣其實係唔係俾左意見樓主,話佢聽咁樣唔係犯法,跟住佢之後就會繼續咁做?

正如上述所說,有沒有犯法不是我們去定,如果以為自己沒犯法,到頭來真係有人報左警而又告得入 (報警不是傻佬),樓主因為咁樣一時貪玩而有案底是非常不值得的。

所以我說他可能觸犯法律,是希望佢下次唔好咁做,亦都快D 刪返有關既POST並致歉。

再講多句,一時既貪玩可能過癮,但要諗下可能帶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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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就報啦嘈嘈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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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illOutson 於 2010-5-11 16:51 發表
咁就報啦嘈嘈嘈
而家不是要嘈你,而是勸你下次咪咁做,因為後果分分鐘影響你一世..

點解你仲要咁既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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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2# 的帖子

有人話要報 不過相信最後拒會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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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我洗5洗開到咁大個帖ar
好威wor
咁大聲話報警又唔快d
響度開帖戰
本來個帖一早沉落去
無啦啦搞大佢做乜
我笑~覺得有問題咪快d打電話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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