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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心惡女, 社會之錯?(1)
有關上月發生美心惡女鬧劇, 及後導致眾多香女士被牽連炮轟, 令我有所領悟, 想跟大家分享. 特別希望有人可將本文轉達“惡女”本人, 讓她能有所反省:
1. 自我中心, 不為他人著想
此事件的起源, 是惡女本人只從自己的方便著想, 未有顧及快餐店的運作及其他顧客的權益.
快餐店的成功, 是基於能為客人在極短的時間內提供優質, 廉價的美食. 能做到此點, 餐單必須標準化, 運作也須盡量規範, 從而達到一個高效率的運作節奏. 惡女之要求, 明顯地與快餐店的精神違背. 惡女也未有顧及正在排隊的其他客人, 他們就因為惡女要滿足自己的方便或 ego*, 大家就要無謂地苦等. 要知一般人不趕時間, 也不會吃快餐. 假設有二十人排隊, 每人多等十分鐘, 加起來就差不多三個半小時! 其實惡女可多取一隻空碟子, 自行把叉燒分開, 方便快捷.
2. 消費者權益之濫用
惡女行為, 表現出她基於自己是顧客, 就盡情地 abuse** 為她服務的人. 稍有不滿就投訴. 美心的經理受其恐嚇, 唯有滿足其要求. 其實經理卻並未有顧及其他因素, 如公司利益, 對其他客人是否做成不便….等等. 但基於經理所受之壓力, 她的妥協是可以理解.
3. 不留餘地, 嘩眾取寵
基於惡女不近人情的無理要求, 動不動就說要投訴, 及致要唱衰美心, 美心的員工心裡一定難受. 口裡不罵, 心裡也罵. 燒味師父抑制不下, 不顧禮節表達感受. 惡女的反應卻是出奇的“如獲至寶”, 冷靜地找緊機會, 咬著不放, 拍片留念. 還盡情挑釁, 推燒味師父於絕境. 惡女之“處處挑剔, 句句尖酸”, 正是當今某些所謂“名嘴”的典範.
4. 對 “據理力爭”精神的誤解
基於自我中心, 權益濫用, 及對人不留餘地的所謂“據理力爭”, 其所據的理就只是歪理, 為社會所不容. 我們每次說“據理力爭”, 之前必須反思. 否則就只是惡霸行為. 愧對社會.
5. 男女有別, 標準不同?
惡女同行的男伴, 在整個過程並未有勸止, 反映此君與惡女是同向思維, 卻只躲在後面當小人, 實在比惡女更卑鄙, 更令人反感.
但為何眾人對惡女批得如此狠, 對“賤男”卻又不致可否? 是否有點不公平? 最可憐就是那些被牽連的姊妹們…希望大家明白, 惡人是不分性別的. 發惡的也不一定是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