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叉燒星_shy 於 2007-3-22 16:38 發表
今日....
我放學前一個小息..
我果班有一個同學打另一個同學..
俾人打果位冇還拖..仲俾人打爆左眼鏡加流血
咁樣打人果位算唔算傷人罪<---識打o既教教我
因為我見到俾人打果位隻眼係紅哂.....
仲有
如果真係傷人
最多同最小坐幾年?同埋會唔會有案底?
就算報警都好少事
除非 打得佢好傷
另外 都要視乎返 2 個人既口供 同埋 負責單case 既阿Sir
如果真係上埋法庭 又要睇下個官
如果負責既阿sir 同 個官 都好討厭被告 所作所為
一句 : 加強處分 以此為戒
咁佢都唔會好大鑊 , 因為即使成年人傷人 無犯其他事 , 最多都係罰錢了事
(如果被告有前科 , 或 有犯其他事"例如 : 自稱黑社會 / 恐嚇 等等" 咁就會另計)
以上情況 應該係無需入去受
而且不會留案底 (因為這是民事 , 除非將件事搞大 , 政府出手告佢)
我唔清楚你既情況 , 想俾意見你都唔得
(我都好討厭用暴力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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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戰俘 於 2007-3-22 17:55 編輯 ]